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制度汇总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7-04浏览次数:2445AAA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制度汇总



目       录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简介3~11

  1.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12~16

  2.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17~27

  3.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28~34

  4.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星级评比办法35~42

  5. 南京财经大学社团活动立项及活动经费申请管理办法43~66

  6. 南财大红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67~72

  7. 南京财经大学换届管理制度73~76                   

  8. 南财大红山学院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办法77~81            

  9. 南财大红山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内海报宣传工作的规定82~84   

  10. 关于会员证的注册、盖章等相关事宜的规定..85~87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是在红山学院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社团联合会以有利于培养个性、学科分叉、加强实践以及素质拓展为指导思想,联合、管理、指导和服务各类学生社团。其宗旨为:服务社团,促进社团发展。我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三大部门为部委会,三大部门包括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另外,目前我院共有22社团,涵盖学术科技类、志愿服务类、文化交流类、演艺娱乐类、体育竞技类、实践拓展类共六大类。以下是主席团及22个社团具体介绍:

主席团

社联主席全面主持社团联合会一切工作;负责主持并召开社团联合会部门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会议;直接负责、监督三大部门的各项事务负责审批社团工作重大决策;根据学生社团章程、管理条例及考核条例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任免学生社团干部;服务各社团,帮扶各社团负责人开展工作及活动,审查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对社联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社联副主席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两位副主席分工合作,直接负责对应社团;审查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向主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席不在学校时,行使主席的一切职权。                                                    

组委会

办公室:下设财务部、新闻部。

具体工作:负责社联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负责处理社联的日常事务(各社团的新闻稿撰写及信息的采集和存储档案工作);负责社联内部重要文件进行起草、修订、编号、印刷、收发等工作;负责新学期指导各社团活动立项及汇总工作;负责制作社联通讯录及传达相关通知;负责社联会议的签到、记录及会前会后的会场卫生;负责社团学期注册及注册备案;负责跟进社团活动并进行活动质量评价;协助组织部一同策划社联大型活动及主抓社团负责人的干部培养工作。

宣传部:下设绘画组、书法组、网宣组。

具体工作:负责社联大型活动的宣传及会场的设计和布置工作;负责社联画室、展板、地标等宣传材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社团宣传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并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价;协助组织部做好学期期末评审工作。

组织部:下设实践部、外联部、督查部。

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和策划社联的大型活动;负责审核及汇总各部门及各社团招新人数的预计情况;负责社团的会议及活动开展的记录工作;负责汇总新学期的各部门及各社团的工作计划;负责社联大型活动赞助及日常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督查各社团活动的开展及负责人工作情况;负责跟进社团活动并进行活动质量评价;负责学期期末的评审工作;主抓社联负责人的干部培养工作。

22个社团

学术科技类

创新与实践协会:创新与实践协会(简称“创协”),成立于2010年。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红山学院在校学生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社团坚持以“创新求发展,实践出真知”为宗旨。一直秉承这一宗旨,在学习之余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普及创业知识,使得学生将书本上的知识融入实践,学以致用。更重要的是通过为大家提供一系列科技、创新类的活动,来帮助迷茫的你,认清当前发展形势,为日后毕业择业打下坚实基础。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实践部、网信部、企划部、理事会

红山法苑:红山法苑(简称“法苑”),是一个面向所有热爱法律的同学们,针对时事热点进行法律问题讨论、为法律爱好者提供一个自由发挥平台的新星社团。社团坚持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将法律专业化转变为通俗化,在实践中普法,在普法中实践,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务实能力”为宗旨。社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致力于创建一个服务并快乐着的和谐大家庭而努力奋斗。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法律部

厚薄财经协会:厚薄财经协会(简称“厚薄”)创办于20013月,取自厚积薄发之意。学社坚持以“厚积薄发,经世致用”为宗旨。以“研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问题,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基本目标,以“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学术新人”为指导思想学术性学生社团。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研究部、新闻编辑部、活动部

ITIT社(简称“IT”)成立于1997年,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社团坚持为广大同学普及电脑知识,提高电脑水平为宗旨。

下设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部、学习部、ITclub

科学技术协会:科学与技术协会(简称“科协)在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我们承担着学术文化、科技创新、财经前沿等大型活动的举办。我们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财经院校的特点,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具有知识性、科技性和实践性的活动,来推广我校学生科普和科研活动的发展。为想要成才的你,提供良好的条件。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网信部、金融投资部、企调部、科推部

演讲与口才协会:演讲与口才协会是以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口才,增强自信,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学校生活为目的学生社团组织。

以讲会友,以言求真,以谈务实,以辩促思”。我们坚信“语言决胜天下,口才改变人生”。社团还主要负责学生辩论、演讲、朗诵、情景交流等语言口才类的技能指导。

下设部门:组织部(包括社务部)、宣传部、外联部、演讲部、辩论部(辩论队)

英语沙龙:英语沙龙(简称“英沙)成立2002年,社团坚持以“Young for youEnglish for you。用英语点燃青春,用学习成就梦想,与所有爱好英语的你共同进步为宗旨。不断为广大英语爱好者提供英语学习交流的机会以及四六级的考试指导。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策划部、口语部、学术部

志愿服务类

爱心社:爱心社成立于2000年,始终秉持“自愿、奉献、有爱、互动、进步”的原则,奉行“人间真、善、美的和谐统一”的宗旨。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实践部、文艺部、组织部

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创建于2005年,秉承“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和“被需要是一种幸福”的宗旨,积极鼓励同学乐于奉献,回报社会,为丰富校园的文化生活,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工作部、组织部、理事会(阳光理事会、爱心理事会、希望理事会、自然理事会、红十字理事会)

心理与健康协会:心理与健康协会(简称“心协)成立于2005年,心协一直以心理知识为中心开展活动,坚持“超越自我,助人自助为宗旨,以“快乐学习,快乐生活”为导向。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活动部、学术部、手语部、心理剧部

文化交流类

读者协会:读者协会(简称“读协”)坚持以“博览精读,感悟人生”为宗旨。依托于校图书馆丰富资源的我们,和图书馆有长期的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定期采购优质图书,全力引领校园的读书氛围;定期开展励志电影播放,努力塑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下设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学术部、图影部

摄影协会:摄影协会(简称“摄协”),坚持以“用镜头创造美丽,用影像传递感情,用心灵拥抱自然,表现人生。剥离繁忙、喧嚣与浮躁,让我们选择摄影的方式去梳理生活,用镜头来捕捉那些转瞬即逝的美好。这里是我们交流的平台,是我们寻求淡定与从容,回归本真的驿站。自社团成立以来,以其独特性、自由性、开放性,让每位热爱摄影的同学可以有机会走进魅力世界。

下设部门:纪实摄影部、艺术摄影部、传媒摄影部、宣传交流部、组织策划部、办公室

心翼文学社:心翼文学社(简称“文学社”)为了凝聚广大文学爱好者,拓展文学爱好者兴趣,广纳贤士,成为一个具有文学特色,带给大家学习与欢乐的社团。“赐心羽翼遨蓝天,采撷星辰耀文坛。似水流年梦未眠,风华笔墨洒红山。

下设部门:宣传部、外联部、文学部、编辑部、活动部

演艺娱乐类

公关协会:公关协会(简称“公关”)坚持以“高贵气质,完美形象;追逐潮流,引领时尚”为宗旨。在演艺娱乐中培养与提升您的公共素质,使您了解并掌握公关礼仪,做新时代社交达人。

下设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剧务组、型秀部、主持人组、时尚顾问组

爵醒动漫社:爵醒动漫社(简称“动漫社”)成立于2001年,前身为漫画社,2010年改名为动漫社。社团秉承“推广动漫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喜爱上这一日趋流行的文化;培养将动漫元素、动漫文化、动漫精神与现实良好结合的能力”这一宗旨。

下设部门:组策部、宣传部、制作组、活动部、cos部、后期组


体育竞技类

古轩棋社:古轩棋社(简称“棋社)本着“以棋会友益智,弘扬文化瑰宝”的宗旨,坚持“楚河汉界,谁与拿将;横纵世界,你我同行”为口号。在全校推广棋类活动,丰富大学生课外文化生活,推广普及棋文化,弘扬传统文化。

下设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竞赛部

健身协会:健身协会(简称“健协)坚持以强身健体,锻炼个人领导组织能力为基础。作为红山社联一个人数众多的体育大社团,拥有六大特色活动部。

下设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活动部(足球部、篮球部、瑜伽部、羽毛球部、乒乓球部、跆拳道部)、啦啦队

足球社南京财经大学足球社,成立于2015年,是唯一独立的体育竞技类社团,本着“足球及荣誉,为足球而战,为红山而战”的宗旨,我们积极组织校内活动,积极联系其他高校进行友谊赛。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进取,团结一心,不仅能愉快地踢球,在活动安排中还能锻炼自己。来到足球社,你不会在大学生活中感到无趣。来足球社,感受青春之火的炽热吧!

下设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实践部、礼仪部、校队


实践拓展类

DIYDIY社(简称“DIY)成立于200510月,以Do it yourself为口号。自社团成立以来,保持着社团自身的特色,秉承凝聚、创新的宗旨,将手工制作活动向全校推广。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制作部、型秀部、美妆部

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简称“职协)以“自信、激情、团队、责任”为宗旨,传播职业生涯规划理念,倡导认识自己,美化人生、自我设计、自律自励、学练成材。为适应就业市场需要和大学生自身职业发展需求而成立;为学生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和摄影能力创造交流、协作、提升的统一平台,从而达到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及开发在校大学生职业发展潜能!“Ready for a job是我们的终极口号。

下设部门:办公室、外联部、组织部、项目部、规划部、宣传部、活动部、网宣部

 “绿缘”根与芽:“绿缘”根与芽(简称“根与芽”)创立于20096月,是学院里唯一一个专门致力于保护环境,关怀社区,关爱生命,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团,我们坚持追求绿色时尚,引进环保理念,打造低碳校园。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文秘部、网信部、文体部

旭东创业联盟:旭东创业联盟(简称“旭东”)秉承“学以致用,服务同学,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的宗旨,是以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成就未来创业型人才为目标的非盈利社团。

下设部门:办公室、宣传部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成立于200010月,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红山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院学生会的副主席单位。社联是联系学校与广大社团和社团成员的纽带,是全校社团和社团成员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生社团是由我院在籍本科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团体。学院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管理和活动的开展。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的积极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实行分管负责制,学生社团联合会由院党委领导,具体工作接受院团委指导。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是学生社团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规划组织社团活动并对社团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挥其规范化运作、有效性沟通和信息发布平台三大优势,为全校各社团提供条件,规范其管理,为其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条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对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生活,结合专业学习、增强技能和就业指导训练,积极有效的组织协调各社团在校内外开展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方面的社团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团结全校社团,配合学校的发展规划,以提高社团质量和影响力为奋斗目标,坚持自我发展,百花齐放的原则,引导社团向多元化健康方向发展,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培养和发展其爱好和特长,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不仅加强校内各社团、学生组织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社团之间的合作与资源整合,还积极发展同其他院校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秉着“服务社团,促进社团发展”的宗旨以及“团结 务实 敬业 创新的社团联合会精神,对各社团的活动和发展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督,对各社团的活动定期进行评议,以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加强全校各社团与团委的联系,做团委与社团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的前提下,代表维护各社团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团的愿望和要求,帮助社团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为了便于社团内部工作以及与相关社团的联系,按照性质,我们将社团分为学术科技类、志愿服务类、文化交流类、演艺娱乐类、体育竞技类、实践拓展类等六大类;按工作表现和评优结果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社团。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社团进行统一评比。

第二章  社联组织机构及要求

第六条  社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中以强调民主发扬民主,关心社团为优先。

第七条组织机构设置

常设机构:主席团

机构形式: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三大部门为委会

其他机构:各社团及社团内各部门

特设机构:审查委员会

机构形式:审查委员会包括社联指导老师、主席团、三部中任三位部长及三位社团负责人,三位社团负责人需由同类型或近似类型的社团中产生(待定)

第八条  社团联合会基本任务:

(一)遵循教育方针,探索、实践课外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

(三)代表红山学院所有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权利,做好学校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改革,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协助学校建设良性发展的校园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九条  社联成员的基本要求:

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勤恳踏实;有奉献精神,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做出有损学校、社联及社团名誉的行为;熟悉社团工作,具有服务的意识。

第三章   社团权利与义务

社团联合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社团的密切联系,依靠社团开展工作。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社团及社团成员服务。

十一社团联合会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学生社团作为活动主体的独立性。社团联合会必须经常向社团通情况,听取社团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社团要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十二在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各类社团、协会为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十三社团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团联合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权。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团联合会给予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五)在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关于社团工作的讨论的权利

(六)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

(七)享有参加各社团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十四社团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社团联合会决议,参加社团联合会活动。

(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认真完成社团工作任务。

(四)维护社团联合会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五)维护社团联合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章   附则一

第十五条 最终解释权属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时代要求,进一步规范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的社团管理,推动社团健康、稳步地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社团是具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自愿组织、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而成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服务和团结学生、丰富校园文化”为目的,在课余时间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

第四条 按照性质,我校社团分为志愿服务类、学术科技类、文化交流类、实践拓展类、演艺娱乐类、体育竞技类六个类别;按工作表现和评优结果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社团。

第五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由团组织行政拨款、外界赞助和会费等组成,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实施。

第六条  经院团委批准,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相关社团工作职能机构是相应社团的事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七条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登记后方可成立。

第八条 社团成立的流程如下:

1、社团发起人须向学院团总支或相关指导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向社联上交相关材料。

2、社联组织新社团申请成立答辩会进行初审。相关结果报院团委复审,复审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3、复审通过的社团的负责人向社联上交新社团注册表,社团则宣告成立。

4、新社团成立后将设置两个月的考察期,将从社团的人员组成、财务情况、活动的策划、举办和反响、活动是否与上交材料相符等方面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社团则强制注销。对于未通过考察期,但在考察期内招收会员并收取会费的社团,应上交财务报表,并退还会员余款。

第九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团,发起人应向社联上交下列材料:

1、新社团成立申请表;

2、社团章程草案和详细的社团介绍;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其中拟任负责人须出具所在指导单位的推荐意见;

4、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5、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文件。

若当期文件对以上规定有所调整修订,以当期文件为主。

第十条 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以上同学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主要负责人应该得到院团总支的推荐和认可;

2、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3、有至少1位指导老师或1个指导单位,并且该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能从专业角度给予社团指导;

4、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确实能为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5、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同时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一条 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活动场所;

2、社团类别;

3、社团宗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范围;

4、社团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社团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和权限;

6、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7、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原则;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有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新社团申请成立答辩会的评委由社联干部和邀请的社团干部担任。受邀的社团干部所在社团的性质应与新申请成立社团的性质相同或相近。

第十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按规定的正常程序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其中,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

2、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4、未经批准成立而提前招新或进行活动的组织。

另外,已经注销的社团一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成立。

第十四条 获准成立的社团,应立即上交新社团注册表,以公告方式宣布成立,举行会员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在相应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尽快全面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具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都可以申请加入社团。报名参加社团的同学,需要通过以下程序方可成为社团会员:

1、参加统一组织的招新报名;

2、参加相应社团的面试;

3、认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社团红山学院会员登记表。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注册和注销

第十六条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社团每年十月初期间进行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注册登记表;

2、社团上学年工作总结、社团章程和本学年工作计划;

3、社团成员名单(包括干部),需包含专业班级、具体联系方式等;

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干部登记表。

若当期文件对以上规定有所调整修订,以当期文件为主。

逾期不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注销。

第十七条 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登记机关应该予以注销:

1、自行申请注销;

2、不按期注册的;

3、分离、无故合并的;

4、触犯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5、社团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6、无视社团章程,连续一个学期未举行正常活动,如:机构瘫痪、财务混乱、社团经费使用不当,遭社员举报且情况属实的等;

7、上报虚假活动材料的社团;

8、新社团考察期未通过考察的;

9、长时期处于萧条状态,连续三届被评为一星级社团的,人心涣散、活动质量低下,经社团联合会商议决定予以注销的;

10、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注:符合以上二至九条情况的社团,社联给予强制注销,并将注销通知下发到团总支。并在校园内张贴注销结果海报,在正式注销2周内,注销社团出具财务清算报告书,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注销表》,上报社联和相应团组织,并经由院团委核准,进行正式注销。自动申请注销的社团,应向相应的团组织提交注销申请;并在随后的2周内,出具财务清算报告书;社团正式注销应当填写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注销表》,将其上报社联和相应的团组织,经院团委核准后,进行正式注销。

第十八条 已注销社团的财物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接管。

第四章 社团的变更

第十九条 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提前一周向社联申请变更登记。社团修改章程,应当提前一周向社联核准,并将修改后的章程提交至社联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第五章 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每学年初新生报到期间,社团应在社联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新工作,并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如在此期间未完成招新的社团向社联申请后可自行招生,社联不再提供场地。在社联统一招新后新注册成立的社团,可在成立后自行进行招新活动,招新活动结束后需及时将社团成员名单交至社联。

第二十二条 社团在每学期结束前,应向相应管理机关上交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1)本学期工作总结以及对下学期的详细规划;

(2)本学期经费使用情况及详细帐目;

(3)本学期社团主要负责人自我考评材料。

第二十三条 收费社团所收的会费不得超过院团委和社联所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社团不得从事盈利性活动。社团负责人不得利用社团牟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 社团不得从事损害内部成员利益或对社团成员造成危害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社团不得从事有损学校和社联名誉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社团严禁私刻公章,但可自备艺术图章及会标等,但须在获得相应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二十八条 社团接受社联的监督指导,有以下情节的,视为严重违规,从重处理:

  1. 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弄虚作假,虚报活动结果、财务状况、获奖名单的;

  2. 贿赂、威胁、欺瞒社联监督人员和举报者的;

  3. 在学校、网络及公众平台上散步不实谣言,或恶意中伤、诽谤、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 对社联管理人员恶意顶撞、阴奉阳违、故意不配合社联工作且屡教不改的;

  5. 其他被社联认为应当从重处理的违规情节。

第二十九条 设立社联意见箱和投诉举报QQ服务号,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社员及社团活动中的参与者可对社团做出的侵权、不当行为进行举报,经查举报属实的,视实际情况予以处罚。相关部门需在投诉后24小时内受理并及时回复投诉举报者相关情况,处理结果需及时公布。

第三十条 主席团和三大部门直接服务于各社团,对社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若主席团和三部成员出现渎职等不当行为,院团委将一律从重处理,轻者给予警告批评,重者需引咎辞职。

第六章 社团的奖惩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社团干部和广大社团成员做好本职工作和热爱社团,特评选优秀社团干事以及工作满一年后给予第二课堂社工方面优秀或合格学分。若一年来工作及会议不认真切不参加者,不予以任何学分,严重者给予清退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为推进社团的进一步发展,打造我校特色品牌社团,对我校社团进行星级评定,具体实施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星级评比办法》。

第三十三条 各社团如有违反《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管理办法》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经调查属实的,视其实际情况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一次;

2、警告三次以上者通报批评;

3、屡教不改者进行全校范围内的通报,并取消该社团参与星级评定的资格;

4、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社团对其负责人予以停职,相关负责人需向社联述职,社联需组成审查委员会对其进行审查。经商议后决定给予其负责人留用观察或撤职处理。两位社团主要负责人中一位负责人被停职时,由另一位负责人全权负责该社团;若两位主要负责人都被停职,且审查期内无合适代理负责人接替其职务时,则其社团活动全部暂停,活动资金予以冻结。



  1.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且屡教不改的社团给予强制注销。

第三十三条因两位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导致社团活动被迫暂停的,若该社团内有合适候选人愿意作为代理负责人接替原负责人职务的,经过以下程序后准许上任:

  1. 候选人向社联提交申请书,并经由主席团内任一名成员及两名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类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举荐;附录:社联干部竞选信息表

  2. 通过社联候选人评定小组的面试考核阶段,具体要求详见《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负责人换届竞选制度》

  3. 在公开投票中获得社团内半数及以上成员支持;

原负责人被撤职后,代理负责人通过考核试用期即可转为正式负责人,试用期为正式成为代理负责人后起30天。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及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活动开展制度

     (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活动宣传制度

     (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人事制度

()社联干部竞选申请信息表

附录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活动开展制度

1)各社团开展活动必须填写活动立项表、活动计划、活动预算(有赞助的必须注明)至少提前上交向主席团(办公室)提交审核

2)举办各类活动所需场地、横幅设备、宣传单、必须向指导老师提出有关事项的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3)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活动小结,填写活动结项表并上交办公室归档.

4)活动开展要明确分工,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相关负责部门。

5组织部协调其他部门合作,并将各部门的工作作为考核评优的参考。



附录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活动宣传制度

(一)、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社联宣传部负责活动室的管理。具体管理如下:(1对过期的海报引导牌以及地标要及时回收2)海报不合格。不合格的海报需要重画,社联宣传部只提供一次重画要用的海报纸。(3)不遵守活动室使用规则的在社联会议上点名批评情况严重且屡教不改者取消星级社团评选资格活动室使用规则如下:(a)用画笔挖颜料(包括画笔的头部及尾部);不污染颜料;不浪费颜料。(b海报完成后需将工具清理干净,包括水桶、水盆、调色盘等。清洗不干净、马马虎虎将视为未清洗。用画笔使劲刷调色盘,清理完成后需将各颜料以及画具放回原位。(c)在活动室的桌子上乱写乱图,产生杂物需自行带走,并保持活动室原貌,不得随意放置。(3)过期的海报社联宣传部收回保管,各个社团不得自行处理。在活动结束后的次日中午前,要把海报引导牌地标收回。未按规定回收的给予警告

二、 每个社团分派一个社联宣传部的干事,活动较多的分两个总体负责监督指导各个社团的宣传工作,如海报的质量问题海报地标引导牌的回收以及关于社团活动一周预览的信息采集

社联宣传部定期召集各社团宣传部部长开例会,两周一次,情况需要时可以一周一次或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主要以两周内的宣传工作总结为主,并针对期间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要求,时间地点见当期文件及通知。

(二)完善一周活动预览及网络宣传

社团的一周活动预览由办公室负责向三部传达,宣传部网宣组及书法组相互配合,达到红纸通知及网络宣传平台同时更进。

社联QQ号,微信号,新浪微博的发布内容要经过宣传部长负责初审、主席负责监督,有权提出发布内容以及修改意见,具体管理与执行由社联宣传部负责。各社团招新结束后,需全体关注有关社联公众号。社联各公众号具体内容的筛选由网宣组干事负责,采用轮流制,每人分管一周。公众号更新要求及时准确,内容多样化,富有创意,但是所发布的内容必须以传播正能量为主。社团活动期间,要求配合社团活动进行宣传;平时可选择科普、时事、天气等与学生关系密切主题,也可适当选择探讨在红山的日常,深入学生内部。各社团在通过公众号发布内容时需紧贴本社团类别和属性。更新目前以文字结合图片为主,其他形式如视频、H5页面等亦可结合,宣传形式应与时俱进,紧跟潮流,内容不得敷衍和大量重复,尽量避免长期更新大量的心灵鸡汤。

附录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人事制度

(一)社联人事安排上遵从:政治合格”、“任人唯贤”、“兼顾成绩”、“宁缺毋滥”原则.新成员加入社联必须经以下程序:

  1. 公开面试。

  2. 社联内部开会讨论决定。

  3. 试用期15天,后由部长级会议决定其去留。社联成员确定后,不得随便退出,确有必要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社长和部长讨论同意后方可退出。

  1. 学期期末社团内进行评优,评选出优秀部和优秀干事,并进行相应奖励发放荣誉证书。评选过程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评优结果需在全社团内公布。

(三)优秀学分占社团干事总人数的20%,其余合格学分。会员只有合格学分,占会员总人数10%。表现良好的会员经部长级会议讨论后可升为干事。

(四)对于违反社联社团章程的,依据相应的章程规定进行处罚。如干事不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警告无效后降为会员;长时间不配合社团工作的,拒绝给予其社工社团学分;面对社团工作和社团负责人的劝告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在全社联内通报,不予学分,并剥夺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挂科三门及以上的,严重违反社联社团的章程的,予以清退处理,被清退的社员一年内不得重新加入任何社团。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以及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同时也为了财务制度的透明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广大社团成员的利益,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社团红山学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有社团成员(尤其是各社团财务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向社联真实反映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账务管理

第三条 新社团在注册成立的时候必须文字说明是否收取会费,社联统一安排招新期间,各收费社团应及时为缴纳社费的社员规范开取收据,并存根保留收据第二联,以在招新结束后一周内,向社联提交一份社团所有成员名单(含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等在内)和会费金额的资料和相应收据。

第四条社联工作人员统一清点每个收费社团招纳的新生数量并核算所收取的费用。若个别社团有特殊情况,如陆续有新生报名等,社联应依据具体情况另外规定期限,个别社团应按照上述规定及时补交。

第五条社联在社团收费资料上交一周之内完成对各收费社团的收费情况统计,制作成表,办公室存档一份,并及时在微信、新浪微博平台公示,以做到社团财务透明化。

第六条各社团应在办社团活动之前交预算表给社联办公室审核。社联办公室就其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时效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社团活动方可以开展。

第七条 社团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以会议、张榜公布等具体形式向所有成员公开财务使用情况,并递交至社联办公室存档。

第八条社联办公室主任每个月定期抽查收费社团的财务使用情况。社团按规范填写《社团财务使用情况表》并上交至社联,社联根据该社团所办的社团活动审核社团经费使用情况并通过微信、新浪微博等平台进行公示。

第九条 社联每个月不定期公开抽取一个收费社团进行财务督察。程序同定期抽查。

第十条在立项资助社团活动开展以后,统一进行中期报销。报销时应按规定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报销凭证汇总表,并附相应报销凭证,按相应要求将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报销凭证汇总表、发票、封底(规格和凭证相同)用胶水粘好成册,递交至社联办公室,由社联办公室统一转交至团委。

第十一条 在立项资助社团活动结束之后,各社团统一进行后期报销。其步骤与要求与中期报销相同。

第十二条 学期结束将收取各社团的社团财务情况说明,并且公示,一旦发现问题即采取相关措施(见惩罚制度)。

第十三条 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任负责人有义务将财务理清并移交下任负责人,并且将相关材料上报社联。

第三章 自筹资金

第十四条 自筹资金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接受捐赠,获取赞助等。院团委支持社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但这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接受捐赠的社会影响和获取赞助的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对于社团接受捐赠或进行公开募捐,应有一名以上的社联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公正。

第十六条 各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时,不得随意承诺超越其能力的行为,不得使用社联公章签署协议。

第十七条 社团联系赞助在校内进行宣传时必须通过正当途径。同时一切宣传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否则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具体事项规定详见《南财大红山学院关于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办法》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所有固定资产为学生团体组织集体拥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吞、挪用。一旦发现将进行严厉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社团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私自挪用或者侵占社团物品的,知情者可以及时和社联联系,社联将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核实。如果属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见惩罚制度)。

第五章 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 社团应建立相应的财务小组(或根据实际情况设财务负责人一职),负责会费及自筹资金的收取与保管,财务小组成员应由干事、部长、社长构成,不得由社长或财务负责人一人代理。

第二十一条 各社团在活动策划阶段应制定严格而合理的财务预算,活动开支要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会费。

第二十二条 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票据至社团财务小组处,所有票据均须为正式发票,并妥善保管,以备学期结束时结账和平时监督抽查之用。

第六章 惩罚制度

第二十三条 社团有以下行为将予以惩罚:

1、虚报社团成员人数;

2、挪用、侵占、私贪费用,损害会员利益;

3、社团财务不清楚,票据不明确或不正规;

4、由社员反应社团财务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经社联调查属实。

第二十四条 惩罚视情节轻重为:

  1. 通报学院,校内通报批评,强制撤换社团负责人;

  2. 社团综合考评认定减分;

3、取消年终社团星级评定认定资格;

4、强制注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录:(一)南财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经费使用制度

     (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报销制度

     (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监督管理制度

附录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经费使用制度

1、各社团组织活动所需经费需提前七个工作日将活动计划书和活动所需经费的预算表上交至社联办公室。如不履行,只报销实际经费的60%

2、经费考核后,由社联统一拨出适当款额予以支持和配合,如所需经费不合理,则由各社团重新修订,再次申请,经社联同意后方可拨款。

3、各社团所筹捐赠、赞助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签订赞助合同,一式三份,所筹赞助资金或物品一律上报办公室,资金由社团自行使用。

4、各社团组织活动结束报销时,所有发票、收据均需注明活动名称、经办人、经办日期等有关事项,并附一份详细的财务结算表上交至社联办公室。(发票必须为正式发票,必须注明所发奖品的名称、类型,并附获奖人签名一份)

5、会费按照各社团上交比例使用。



附录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报销制度

1、活动结束后,凭购买活动所需材料的正式发票至办公室报销,否则由本社团自己解决。有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发票需开具相关证明,由指导老师签字,可报销。

2、为了便利整理和保存各社团报销的发票,发票和收据分开报销,收据上必须有经手人、社团负责人签字。每张发票都必须有社团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

3、活动结束后,各社团必须交一份活动结算表至社联办公室,并注明活动经费如何使用及经费的节余或超支,超支部分的经费不得超过申请经费的15%,否则由本社团自己处理。

4、报销流程:(1)经费预算申请(详细的表明所需物品、数量、价格等)→(2)指导老师审批(最后按照学校所批的资金举办活动,超出部分自行解决)→(3)发票、收据由经手人在其右上角签字,再加上预算申请→(4)由社联办公室报销

5、发票要素:(1)台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时间;(3)金额;(4)收据、发票专用章。



附录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监督管理制度

  1. 社联须设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详细的帐目收支表,对经费、正常活动经费,赞助等做详细记录(即明细帐目表)。对活动经费预算和开支记录等资料,必须留档保存。

  2. 主席团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核对账目,随机抽取社团负责人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3、分管财务的同学因换届等原因离职时,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在公示是予以公布;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职。交接工作包括有关的会计明细表、款项、实物等。

4、各社团负责人及社联财务人员均不得私吞公款,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在全校公布。

5、社团活动展示结束后及每学期末,由社联办公室向外公布经费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必须做到、制度化、透明化。接受全体社联成员的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给予及时解释和说明。

6、社联及社团所有财务由团委直接领导、管理,团委可以随时检查并监督社联的经费收支情况。
















南财大红山学院星级社团评比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团的引导,推进社团自身建设,打造我院品牌社团,促进社团不断向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激发各社团的潜力,调动社团的积极性,保持社团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其丰富校园文化,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的作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星级社团的评比活动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南京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及各院社团联合会或相关社团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条 星级社团的评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星级社团的评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即每年5—6月期间)进行。评比级别分为一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五星级社团,最高级别为五星级社团。除星级社团外设两个成长进步奖项,为成长迅速的、进步较快的社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评比流程

评比程序:

1、根据日常考核分数筛选出满足竞选星级社团资格的社团;

1、全院所有社团向院社联上交星评材料;

2、社团需填写星级社团申请表,报予院社联;

3、院社联根据评比材料进行初选;

4、院团委、院社联召集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星级答辩会,

5、星级社团将通过文件、张贴红榜及学院团委网站表彰公布。

第三章 评比细则

星级社团评比所需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星级社团申报表;

2、社团简介和章程;

3、社团活动简介和总结;

4、社团详细的财务报告;

5、社团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社团预期规划。

7、组织部汇总得出的日常考核分数。

社团所交材料有造假虚报成分的,取消其该学年度星级社团评比资格,并依据《社团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第一条社团自行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星级社团申请表,报予院社联,进入下一轮评选。未填写申请表的社团定为一星级社团,成立不足一年的社团自动归为一星级社团。

第二条评选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社团,以日常考核为基础基础部分分数低于60分的社团无资格参与初选。(具体下限分数视当年分数情况由团委和主席团商议决定)

第三条院社联组织院社联干部组成星级社团评委会,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立足该学年度各社团的表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初选出部分社团进入复议阶段。社团表现不佳,社团活动长时间不积极的,严重违反社联章程的,均定为一星级社团,一星级社团数目视情况而定。

第四条院社联经过复议阶段复议从中选出6社团参加四星级答辩会。其余社团定为二星级社团。

第五条四星级答辩会选出3个社团进入五星级答辩会,其余社团定为三星级社团。至此产生所有三星级社团,共计3个。

第六条五星级答辩会选出1个社团定为五星社团,其余2个社团定为四星级社团。

第七条 因星评过程中可能出现分数名次并列的情况,三、四星社团个数可根据当期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 评比分数构成

第一条 星级社团评比分数构成。社团评比分数总分100分,基础部分(日常考核分数)占40%,评委评分占50%,现场投票占10%,现场观众由全院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

第二条: 基础部分分数由三大部门和主席团提供。办公室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与社团活动方面的评分(25);组织部主要负责社联风采展参与度评分以及社团活动、例会考勤评分(25);宣传部主要负责宣传效果、画室以及新媒体宣传评分(25);在日常考核中如表现优异的,影响力大的,为社联或其他社团提供服务的,或提出具有创新性、建设性意见的社团可加分,三部分别享有5分加分权,主席团享有10分加分权。

第三条:日常考核总分100分,其中45分实行“扣分制”,所扣总分不超过45分,评分部分共30分,三部各有10分,加分部分共25分。具体如下:

社联风采展参与度以及社团活动、例会考勤等评分(组织部负责):

1)社团活动质量评价,共10分,实行打分制,从活动和社团性质的关联度,活动影响力,活动结构的完善度,选手参与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单次社团活动打分满分10分,有多个活动的最后取平均值)

2)社团无日常活动或几乎不开展的,扣8分及以上,扣完为止;(本项扣分需由主席团和部长研究决定,情况严重者根据《社团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社联例会或由院社联平时组织的社团负责人会议,一次扣2分,情况严重者扣4分;

4)不上交或逾期上交院社联所需材料、会员资料等,一次扣2分,情况严重者扣4或以上

5)对社联应办活动不积极,不配合的58

6社团成员应该积极配合社联的工作,如短信通知,电话联系,应及时给予回复,态度不端正者一次扣2分;

(7)社团例会上,干事缺席超过5人,按照超出人数扣分;(无效、挂名干事成员已上报但尚未清退的不计入)

(8)社团活动举办不认真,敷衍了事,活动负责人或者相关工作人员擅离职守的,扣58分;

(9)社联风采展不积极参与,故意懈怠的,排练不认真,松散的35分;

10)其他视具体情况扣分。

11)社团活动质量优异、形式新颖、反响突出的,风采展和其他社联活动参与度高的,例会考勤方面表现出色的视情况给予加分,组织部一学期内加分次数不超过3次。加分视具体情况给予加3分或5分,已经加过分的社团不得第二次加分。


财务管理与日常活动考核评分(办公室负责):

1社团活动质量评价,共10分,实行打分制,需将活动质量与活动经费预算和社团财政情况相结合进行评价。(单次社团活动打分满分10分,有多个活动的最后取平均值)

2)未及时上交、故意拖延上交收费资料,扣3分。

3)社团财务不清楚,票据不明确或不正规的,扣3分,情况严重者扣5分。

4)由社员或知情者反映社团财务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经社联调查属实。视情况扣58分,情况严重者扣10分及以上并根据《社团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将活动资金或者自筹资金用于非活动项的,视情况扣510分。

6)挪用、侵占、私贪费用,损害会员利益。视情况扣510分。

7)社团进行私人盈利性活动的,负责人利用社团牟取私利的,视情况扣58分。

8)违反我校《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办法》的,视情况扣510分;

9)其他视具体情况扣分。

10社团活动质量优异、活动经费利用率高的,赞助效果突出的给予加分。办公室一学期内加分次数不超过3次,加分视具体情况给予加3分或5分,已经加过分的社团不得第二次加分。



画室、活动宣传以及新媒体宣传考核评分(宣传部负责)

  1. 宣传效果评价,共10分,实行打分制,本项打分需结合现场宣传、网络宣传等各方面综合评价。

  2. 未遵守社团活动室使用注意事项的扣35分;

  3. 海报、横幅、地标未达到宣传部规定的使用要求的35分;

  4. 发放传单的扣3分;

  5. 网络公众号宣传低俗、不良信息的扣58分;

  6. 网络宣传平台长时间不更新,对活动宣传敷衍了事的视情况35分,经宣传部提醒警告无效的,再扣5分。

  7. 宣传时影响、破坏其他社团或学生组织宣传的,视情况扣510分;

  8. 不配合社联大型活动宣传的,对宣传部指出的问题不予改正的视情况扣35分;

  9. 其他视具体情况扣分。

  10. 宣传效果突出,新媒体宣传具有创新性、启发性的,为社联宣传服务的给予加分。宣传部一学期内加分次数不超过3次。加分视具体情况给予加3分或5分,已经加过分的社团不得第二次加分。


备注:

1)遇到视具体情况扣分及加分的,需将具体情况上报主席团,主席团批准后方可进行扣分及加分。

2主席团一学期内加分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加5分或10分。已经加过分的社团不得第二次加分。



第五章 四星级社团评选细则

第一条四星级答辩评选的分项由基础部分、答辩评分部分和投票部分考核部分组成,基础部分占40%,评委评分部分占50%,现场观众投票部分占10%,总分100分。

第二条评分部分说明:

1、社团建设情况从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和例会制度等方面评分;20分)

2、社团影响力主要从同类社团中的影响力、校内影响力、校外影响力以及媒体重视程度等方面评分;30分)

3、举办活动情况从社团活动的前期宣传和后期反馈、相对规模和参与度以及在校内外影响力等方面评分;25分)

4、社团成长性从该学年社团发展情况和创新程度等方面评分25分)。

第六章 五星级社团评选细则

第二十三条五星级答辩评选的分项由基础部分、答辩评分部分、投票部分和社团凝聚力考核部分组成,基础部分占40%,评委评分部分占50%,现场投票部分占10%总分100分。

1、社团影响力从同类社团中的影响力和校内外影响力等方面评分;25分)

2、财务管理情况从资金运用效益和财务情况对内透明公开程度等方面评分;25分)

3、社团特色及成长性从代表性活动、社团精神和社团文化,该年度社团发展和创新程度等方面评分;25分)

4、社团风采展示形式根据现场答辩形式的新颖性以及对社团风采的体现程度评分,风采展示包括社团平时活动的宣传,各类网络平台的受关注情况、日志发布情况等。25分)

第七章 成长进步奖评比细则(待定)

第一条 成长进步奖在二星级及以上的星级社团中产生,被取消星级社团评选资格的,违反社联社团章程的不得进行评选。

第二条四星级答辩评选的分项由基础部分、答辩评分部分和投票部分考核部分组成,基础部分占40%,评委评分部分占50%,现场观众投票部分占10%,总分100分。

第三条评分部分说明:

1、社团建设情况从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和例会制度的完善情况等方面评分;()

2、社团影响力成长速度主要从同类社团中的影响力增长情况、校内外影响力以及媒体重视程度的增长情况等方面评分;(分)

3、举办活动情况从社团活动的前期宣传和后期反馈、相对规模、参与度、参加人员评价以及在校内外影响力增长情况等方面评分;(分)

4、社团成长性从该学年社团发展情况和创新程度等方面评分(分)。

第八章 星级评比的反馈

第一条星级社团评比结果以多种形式向全院公示。有疑问和异议可向院团委和院社联(四教及一教都设有意见箱,网络平台有投诉举报QQ)申诉。

第二条 院社联初选和复议的结果不满的社团,可在四星级答辩会前向社联主席团申诉。院社联主席团责令相关部门陈述理由,确有不公则责令改正。仍不满意的,可向学院分团委申诉。

第三条 院社联四星级答辩会结果不满的社团,可在五星级答辩会前向院社联主席团申诉。院社联主席团责令相关部门陈述理由,确有不公则责令改正。仍不满意的,可向学院分团委申诉。

第四条 院社联五星级答辩会结果不满的社团,可在星评结果公示日起10天内向院社联主席团申诉。院社联主席团责令相关部门陈述理由,确有不公则责令改正。仍不满意的,可向学院分团委申诉。

第五条 三大部门在进行日常考核评分时,一旦出现滥用职权、篡改评分数据等不公行为,学院将严肃处理。



第九章  奖励

第三十二条 奖励措施:

  1. 星级社团将通过文件、张贴红榜及学院团委网站表彰公布;

  2. 学院团委对星级进行奖金式奖励。

3学院团委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社团和成长进步社团进行表彰,授予荣誉奖状或证书,五星级社团颁发奖牌。

 附录:南京财经大学星级社团申报表

南京财经大学星级社团申报表

编号: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分管部门


社团类别


成立时间


申报星级


申报理由

材料简介


指导单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校社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南京财经大学

社团活动立项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各社团的工作表现和活动实绩,规范社团活动考核工作,提高社团工作效能,推出高品质的社团活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社团活动立项是指对南京财经大学全体社团的活动进行立项考核与资助;各社团举办活动在不违背本制度的基础上另有规定的,依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社团活动立项评审委员会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依照4个社团活动立项等级(分别为:1、立项重点资助活动项目  2、立项一般资助活动项目 3、立项不资助活动项目 4、不予立项活动项目)进行评选。     

立项类型

第一条  立项不资助与不予立项的社团活动:

1、立项不资助的社团活动每月可申请一次,按申报内容对申报立项项目的社团活动进行评价;

2、各社团在每月5号到10号向社联上交本月内该社团有意向申报的活动名称,并填写《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

3、各社团申请社团活动立项的活动数量原则上不受限制,视各社团具体情况而定;

4、申请立项的结果由社团联合会组织评审产生立项不资助和不予立项的社团活动;

5、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社联通过宣传海报、社联人人网平台等方式公布评审结果,对不予立项活动标明不予立项的原因,公示结果接受相关信息反馈,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社联主席团申诉,社联主席团责令相关部门陈述理由;

6、立项不资助的社团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将由社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中期考核,并在学期末举行一次集中展示,每个社团从该学期举办的社团活动中挑选一个最能展示本社团风采的活动参与集中展示;

第二条  申请立项一般资助与重点资助的社团活动:

1、各社团每学期可以申报一个一般立项资助的活动项目,此项活动必须由该社团独立或社团联合主办形式,承办或协办项目不得申请;有意申请资助的社团应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立项资助申请表》,申请立项资助的活动必须邀请与所举办活动背景相关的指导老师全程参与指导,并在表格中填写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指导老师必须为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同时开始准备社团活动立项资助的答辩会,社联按社团类别进行汇总整理,并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2、立项重点资助的项目从立项一般资助的项目中产生若干个,具体方法根据每学期立项主体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3、申报立项资助的社团活动实行看材料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立项评选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团委分管社团工作的副书记、社团工作指导老师、学生组织主席、社联主席团、外校社联主席等组成。申请立项资助的社团活动,由立项评选委员会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选,评出20个活动进入答辩环节,未进入答辩环节的活动依据活动设计情况分别产生立项不资助活动和不予立项活动,之后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从20个活动里评选出10个活动作为立项资助活动;

4、申请说明:一个社团每学期只能申报一个活动参加资助项目的评选,若是联合主办的活动可以同时视为多个社团的活动项目,由多个社团推举最适合参与答辩的人选进行答辩,系列活动只需进行一次答辩;

5、答辩结果根据参与答辩的社团得分依次分成2个等级:

1)立项一般资助:每学年20个社团活动,平均每学期10个,给予1000元经费资助;

2)立项重点资助:每学期1-2个社团活动,从立项一般资助的活动项目中产生,各活动主办社团必须争取到相应的指导单位1:1经费配套,作为重点立项的先决条件,然后按照答辩排名次序从高到低产生出重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视情况继续追加;若当期内没有任何社团活动符合重点立项资助的先决条件,则由团委参考答辩排名次序、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思路,综合评定出立项重点资助的活动项目;

答辩具体流程见附录一。

6、答辩结果公示

答辩结束后,社联通过宣传海报、社联人人网平台等方式公示答辩结果(立项资助活动,立项不资助活动,不予立项活动),并接受答辩结果的信息反馈,对社联社团活动立项资助答辩结果不满的社团,可在答辩评选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社联主席团申诉,社联主席团责令相关部门陈述理由,确有不公则责令改正。仍不满意的,可向团委申诉;

7、资助经费分配说明:一般资助的立项活动给予1000元经费支持,重点立项的经费分配视活动预算及影响力由立项评选委员会结合当年度情况适当调整。给予资助的经费分两部分报销,社团活动通过答辩会后认可立项资助并且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社团,可在活动开始进行过程中持立项资助相关文件及经费分配卡至团委报销一半的资金;活动结束后,通过社团活动结项考核的再给予另一半资金报销额度,报销总额不得超过分配经费总额。

立项资助社团活动结项办法

第一条 结项材料:

各社团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立项资助活动的材料总结,立项资助的社团活动结项时间为每学期末,上交材料包括《南京财经大学社团活动结项申请表》、活动特色介绍、活动财务报表、活动举办情况和影响力反馈、活动新闻稿、图片、视频、简报等;系列活动只需填写一份《南京财经大学社团活动结项申请表》,并在后面附上每部分活动的总结;

第二条 结项审核:

结项评选包括社团活动考评(活动举办时)、活动后期反馈考核(活动举办后),社团活动考评由社联部长团进行并填写考评表,活动的后期反馈考核由立项委员会根据社团上交材料进行考核;

第三条 结项公示:

结项评比完成后,社联通过宣传海报、社联人人网平台等进行结项结果公示,并公示立项资助社团活动的财务报表,社联接收相关结果反馈。

第四条 受资助项目在结项后给予未支付的一半经费的报销。(参见附录二:《立项受资助社团活动经费报销要求》)

第五条 不能按期结项的社团取消其参与下一批次社团活动立项资助的申请资格。

奖惩办法

第一条  申请立项的项目能否正常开展及开展的水平高低将作为社团评优的重要依据;

立项评选委员会及社团联合会将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中期考核,对于活动过程中发现活动内容与立项申报时情况不符的,给予相应等级的惩罚:

1、对于情节较轻者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偏离社团活动主题与定位的在星级社团评定中扣分,已得到申请立项资助的社团扣除另外一半的资助经费;

3、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并影响恶劣者给予强制注销社团的惩罚。

第二条  对活动开展情况较好的社团给予相应的奖励:

1、参加每学期的社团活动集中展示;

2、能够正常结项的受资助社团活动颁发结项证书,给予表彰;

3、受资助的社团活动给予另外一半的立项资金资助;

4、在年度星级社团评定中根据社团举办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添加相应分数到星评的基础分中;

5、根据结项结果适当增加在活动立项中表现突出的社团的优秀干部和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名额;



附录 :  一、社团申请立项资助活动答辩评审细则

 二、立项受资助社团活动经费报销要求

 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

 四、南京财经大学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资助表

 五、南京财经大学社团活动结项申请表

 六、南京财经大学申请资助社团活动立项答辩评分表

 七、南京财经大学社团立项活动中期评估表

附录一:

社团申请立项资助活动答辩评审细则

一、评审办法:

申请资助的社团活动评审由评选委员会现场评分,社团负责人现场投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评委分占70%,现场投票分占30%,按该比例折合所得总分数为答辩环节的最终得分;按总分先后顺序取排名前十的社团活动给予1000元资助。

二、答辩流程:

1、各参与答辩的社团按社团类别在答辩前进行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社团依次上台对所要申请资助的活动结合PPT进行介绍,时间为5分钟,介绍内容为活动策划方案(其中包括活动的方式、意义、受众群、资金来源、人员安排等)、活动的预期效果、活动经费预算、活动的前后期宣传方案、任务推进表等;

3、每个社团展示完成后由评委对该社团的活动进行提问(提问环节为3分钟),社团答辩人现场回答,提问结束后,评委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申请立项资助社团活动答辩评分表》给出分数;

4、主持人每隔相应时间现场公布社团活动的分数;

5、所有社团答辩结束后进行现场投票,投票人为各社团负责人,投票数必须等于或小于当期所要给予一般立项资助的社团活动数量,否则视为无效;

6、答辩结果将在答辩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公布,同时公布可予以一般资助的社团活动名单。

三、评委评分细则:

参见附录六《南京财经大学申请立项资助社团活动答辩评分表》。

 

附录二:

立项受资助社团活动经费报销要求

一、活动经费报销说明:

社团活动通过答辩会后认可并且结果公示无异议给予资金资助,给予的资金资助分为两部分报销。社团可在活动过程中持立项资助相关文件及经费分配卡至团委报销,团委先给予一半的资金报销额度;活动结束后,通过社团活动结项考核的社团持结项材料和经费分配卡至团委报销,再给予另一半资金报销额度,报销总额不得超过分配经费总额。

二、报销发票说明:

1、报销票据必须是规范有效的发票,收据和内部结算凭证一律不得报销。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了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绩效期内。

2、每张发票的右上方都必须注明社团名称与该项支出的用途,并署名有“经手人”(资金支出的具体经办人)和“证明人”的签名。

3、每张发票必须留有复印件。原件用于报销,复印件一式两份用于社联和各社团组织机构留底备查。

4、取得不规范发票不得报销,取得的发票中的费用支出项目与活动无关的,不予报销。对凭证不实,有权拒付,无正当理由的费用支出不予报销,未按预算执行的费用支出不予报销。

 


附录三: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指导单位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受众群


组织形式

主办□  联合主办□ 协办□  承办□  联合承办□

项目处理办法

(此处不填)

不立项□  立项不资助□  立项一般资助□  立项重点资助□

项目类别

主题实践□文艺晚会□文学语言□体育竞技□志愿实践□学术科技□文化生活□组织建设□其他



活动内容及目的(简要表述该活动开展的基本思路与预计效果)





指导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请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附录四:

南京财经大学社团活动立项资助申请表

社团类别编号

社团名称



指导单位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受众群



组织形式

主办□联合主办□协办□






活动内容及目的(简要表述该活动开展的基本思路与预计效果)











活动概要






活动

背景





活动

意义





活动

日程





活动

内容










活 动


经 费


预 算






活动时间推进与任务分配





活动

前期






活动

中期





活动

后期














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指导老师的

基本信息(指导老师必须为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

并附有由指导老师签署的活动推荐意见



指导单位

意见




校社团联合会意见


校团委意见


注:用于申请立项资助的社团活动;请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附录五:

南京财经大学社团活动结项申请表

社团类别编号

社团名称


指导单位


活动名称


社团类别


成立时间


立项等级


结项结果

是□否□






活动总结

(照片、视频或其他证明材料可另附)

















指导单位意见



校社联意见

校团委意见


注:系列活动只需填写一次该表格,并在该表格后附上每部分活动总结。此表可扩充,请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附录六:

南京财经大学

申请资助社团活动立项答辩评分表

社团:总分:

社团活动名称:

指标

内容

分数



(70)



活动目的及形式(10分)

(活动目的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活动可行性(10分)

(活动策划合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活动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指导老师)


活动创新性(10分)

(活动符合自己社团的特色,具有创新思想)


活动潜力(20分)

活动在校园内能形成品牌,具有发展潜能和一定影响力


活动组织安排(20分)

资金预算方面有合理的规划,与活动规模相符,同时,社团组织架构合理,人员充足,社团规模与活动规模相协调


活动陈述(15分)

幻灯片具有特色,活动内容陈述完整清晰,真实可行,具有感染力(10分)


可展示社团良好形象及文化内涵(5分)


答辩过程(15分)

答辩者仪表端庄,举止大方(5分)


能够准确回答评委提问,内容详尽,思路清晰,反映实际情况(10分)






附录七:

南京财经大学社团立项活动中期评估表

社团:考核人:

活动名称


指标

内容

分数

参与人员








100分)

活动目的明确,具有积极意义(10分)


时间地点


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多样(10分)


活动过程


活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10分)


成果展示


活动策划合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10分)


活动具有创新思想,符合自己社团的特色(20分)


活动在校园内能形成品牌活动,具有发展潜能和一定影响力(20分)


考核部长评价


资金预算规划合理,与活动规模相符(10分)


社团组织架构合理,人员充足,社团规模与活动规模相协调(10分)


注:该表格为社团立项活动中期考察时由校社联组织人员现场参与后填报








南财大红山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扎实推进“质量工程”,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调动全院师生投身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推动大学生科技活动蓬勃发展,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为重点,紧紧围绕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大力弘扬“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精神,逐步建立完善适合学院特点的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运行机制,鼓励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实践、勇于攀登科学高峰,促进自身全面发展,推进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科技创新活动的形式
第三条 创新教育。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给学生作学术报告、科技讲座,组织学生参加学术交流,鼓励学生撰写科技论文,开展科技、学术讨论,创造良好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 
第四条 科学研究。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组织学生开展科学研究或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
第五条 科技服务和开发。组织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六条 小发明小创造。倡导学生创造性地进行科技制作和发明。
第七条 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人文教育、学术论文和文学创作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根据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需要,成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科、分团委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部署、指导、检查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团委。各系(专业)成立由团总支书记任组长,由班级团支书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班委等组成的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九条 成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部分专家组成,委员会负责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的评审验收、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评审、学院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科研项目的选拔。
第十条 根据专业特点、个人爱好成立若干学生科技社团,吸收、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
第四章 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学生科研立项工作。学生科研立项工作采取项目化运作,必须经过四个环节:
1
、申报 学生参加科研立项要进行申报,课题申报之前,必须有指导教师参加,并做出可行性认证,按规定填写相应的课题申请书和计划任务书。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115日。
2
、立项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所属专业学科,由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评议项目的学术价值、应用前景,包括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确定是否立项。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等三类,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给予资金资助,可以按照资助金额的40%作为课题启动,指导性项目达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验收标准,可视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给予资助(依次类推)。各类立项的项目,其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
、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院(系)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院(系)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立项项目要严格执行计划任务书中的各项要求,指标及进度,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报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4
、验收 在规定时间内,项目负责人将研究成果提交校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取得相应成果等级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积极组织、推荐、选拔高水平、高质量的作品参加全国、江苏省“挑战怀”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开展江苏省大学生优秀科技成果的申报,形成评选参赛机制。
第十三条 建立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各系(专业)要以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创新基地的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创造条件建立学生科技活动平台。
第五章 科技创新基金及管理
第十四条 设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简称科技创新基金),以资助和奖励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由学院拨款、相应部门资助、个人或社会赞助以及从学生科技成果转让产生的经济效益中按比例提取等渠道筹集。
第十五条 科技创新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支持经费; 
2
、奖励在组织学生学术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 
3
、奖励学生取得的高水平成果;
4
、开展科技竞赛以及组织参加各种有关比赛的必要支出;
5
、学术科技讲座的必要支出;
6
、教师课题指导费。
第十六条 各系(专业)可参照校科技创新基金筹措和使用办法,建立系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六章 科技成果的评比表彰
第十七条 学院每年3月份组织开展校级“挑战杯”竞赛评比。
1
、申报 凡符合校级“挑战杯”竞赛申报条件的,应填写《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表》,并附有关材料、证明,交由院(系)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评审并签署意见后,由院(系)报送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315日;
2
、评审 办公室组织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奖励等次,将评审结果报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参加江苏省“挑战杯”作品。
第十八条 学院每年4月份对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总结评比,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院(系)给予表彰奖励。根据学生科技创新所取得的成果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标准见附件),评选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院(系)。量化打分的主要内容为:
1
、获国家专利的成果;
2
、参加全国、江苏省及校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奖成果;
3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
4
、在江苏省大学生优秀科技成果评选中获奖成果;
5
、代表学院参加全国、省组织的相关考试、竞赛中获奖成果。
第十九条 对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校级一等奖科技创新奖励的学生,可授予“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荣誉称号,其指导教师可授予“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第二十条 学院对在科技创新系列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学生以授予荣誉为主),同一项目奖励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计算。
1
、对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院按项目分别奖励16000元、10000元、6000元;
2
、对在江苏省“挑战杯”竞赛中获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学院按项目分别奖励6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
3
、对在江苏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院按项目分别奖励2000元、800元、600元;
4
、对在校级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院按项目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第二十一条 给予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奖励创新学分,对于指导完成校立大学生科研立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项目的指导教师可计10学时的工作量纳入年终业绩、职称评审考核。指导教师的指导费可按立项资助金额的20%提取(最低不少于100元)。
第二十二条 教师在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时,有指导学生科技活动所取得成果(立项课题、获奖成果等)的,在参加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开发表论文的合作作者为师生关系,学生署名在前,职称评审时首席指导教师可视为第一作者,年终考核可以计入指导教师科研业绩计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南财大红山学院社团负责人换届选举制度

为进一步促使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促进社团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对各社团干部及各社团成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社团负责人换届选举评选规定。

候选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候选人们进行评议选出下一轮进行面试的候选人

评委人选: 指导老师及社团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主席团、三大部门以及各社团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候选人员条件:

1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2遵守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该社团,对该社的工作宗旨、活动计划有深刻认识。对该社的远景发展规划有合理、有序、可行的安排策划。

3 有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及相关工作经验,在社团或学生当中享有较高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亲合力。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突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爱社联及社团。

4 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正当处理工作、学习与生活的关系,

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无校纪处分。

二、面试准备及流程

(1)先进行主席团、三大部门候选人面试随后进行各社团候选人面试

2)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候选人资料包括申请表(见附录四),并上交主席与指导老师

3)所有候选人按姓名首字母顺序依次进场进行面试

4面试包括两个部分,三分钟演讲以及两分钟现场提问解答

(5)由现场评委根据候选人表现,综合打分。

(6)由办公室收集打分表,进行统计,结果上交指导老师。

7)进行负责人名单公示。

三、后期事务

1.公示社团新负责人名单并对其考察一周,若该社团成员意见偏大,可更换。

2.通过考察后,正式向全校公布最后的各社团新负责人名单。

3.对各社召开新负责人会议,将社团联合会各项制度公布,加强对各社团的管理与服务。

4.进行必要的改革,对机构重复的可建议其重组。

5.加强社团联合会与各社团的联系,明确社团联合会的作用与地位。

6.建立通讯录。

7.严格掌握和控制经费。

8.定期召开各社团负责人例会。

四、竞选相关规定

1、各社团允许推荐小于等于两名候选人参加主席团的竞选。

2、社长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社团良好发展的理念。为社联推荐候选人。

3、凡涉及拉帮结派,恶意诋毁其他竞选者的一律取消竞选资格。

4、主席团竞选暂定分为两轮。一轮为演讲与问答,二轮视情况而定。

5、未进入主席团二轮竞选的,仍旧可以参加社长竞选。

6、如遇其他的情况,需上报指导老师。


附录四:社联干部竞选信息表


南财大红山学院关于校园商业

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进一步规范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共同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及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商业活动与赞助活动、宣传品的内容、载体、形式,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及校园秩序的言论,不得传播黄色淫秽、封建迷信等各种有害信息,不得利用校园宣传品从事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妨碍校园环境观瞻与交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校园商业宣传品包括宣传栏、宣传板以及横幅、海报、告示、传单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审批办法

第五条  红山学院党总支作为审批部门,负责审批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红山学院分团委作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监督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

第六条  所有经学校批准并在校园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业活动,均由相应主管部门管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经营场地,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七条  任何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院各班级、各部门以及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在学校开展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须提前一周将《红山学院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批表》)和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分团委备案后,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且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具体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学院各班级、各部门以及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凡涉及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和商业赞助的,须向团委提交《审批表》和活动方案,经团委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由分团委备案;

(二)对于规模、影响较大的校园商业活动、商业宣传和赞助活动,主办单位须向主管部门提交《审批表》、活动方案,同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主管部门提请总务科、保卫科及相关部门协商,确保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经团委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由分团委备案,同时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交保卫科备案;

第三章  商业赞助经费使用办法

第八条  各组织、社团取得的赞助经费,由本社团全额使用,办公室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第四章   校园商业宣传品的张贴、放置、悬挂及保存期限

第九条  校园内商业活动与赞助活动的各类宣传品必须在团委批准的指定地点张贴、放置、悬挂,严禁擅自在校园内公共设施上(含建筑物墙面、路灯柱、门厅立柱、电话亭、行道树等)张贴、悬挂各种商业性宣传品。各部门对所属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和个人的各类宣传品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第十条  横幅、海报、宣传板等宣传品的保存期限一般为3—5天。活动结束1日内,由主办单位负责清除,其他宣传品按期限清除或更换。 

第五章   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凡违反本办法,未经批准或未按审批指定区域开展的校园商业活动、赞助活动和张贴、放置、悬挂的各类商业宣传品,由团委责令立即停止、撤除,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团委负责查处,并向全校通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主办单位以及责任人按价赔偿。

第十二条  未经党总支批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勤工俭学名义在校园内从事家教中介、兼职招聘、商业宣传、营销策划、产品推广、节假日包车等宣传、组织活动。违者,由团委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活动结束1日后,横幅、海报、宣传板等宣传品仍未清除与撤下的,该组织与社团下次的横幅、海报、宣传板等宣传品将作延迟批准处理,限期仍不整改的,将做禁止张贴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927日起执行







附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审批表
















附录:

南财大红山学院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审批表

申请人

申请

单位


负责人


班级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班级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宣传

载体

1.横幅;□2.竖幅; □3.氢气球;□4.气拱门;□5.宣传板;6.海报;7.告示;□8.刊物;9.宣传单 ;9.其他

宣传

内容


数量


宣传

时间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宣传

地点


赞助

单位


赞助

物品

金额

其他

部门意见


申请人签字:




指导老师意见




团委意见





(盖章)

审批

意见




备注

此表经党总支审批,由团委备案后方可执行,团委凭此表进行监督管理。






红山学院团委  制

南财大红山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

校园内海报宣传工作的规定

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我院校园宣传行为,保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对学生活动的海报、展板制作及张贴试行新的校园宣传管理规定。

1、院分团委为校内宣传品悬挂张贴的审批单位,各单位、团体如需悬挂横幅、标语必须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后,按指定地点和时间悬挂和拆卸。

2、宣传品和广告只能在学校统一规定的广告栏上张贴。学校所有建筑物的墙壁、门窗上严禁张贴宣传品和广告,违者追究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责令其立即清除,问题严重者通报批评。对于贴在地上、树干上等处的活动引导牌在制作规范的前提下,可以张贴,但必须在活动结束后第二天拆除。

3、取消宣传单的使用,禁止社团制作,分发宣传单。

4、本通知适用于桥头校区各学生组织、社团在校园内开展活动的宣传,涉及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宣传,请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办法》。

具体操作规定如下:

一、制作要求

(一)文字型海报:

1、字体美观化:字体以楷体、宋体、行楷等易识别的艺术类字体为主,杜绝火星文

2、颜色规范化:特别要注意特殊色彩的使用,除通报批评用白底以外,原则上一律用红底;

3、内容明确化:海报内容精炼,表意清晰无歧义,无文法错误。

(二)文图型海报:

1、绘画应美观大方,立意突出,要求内容、图案风格相吻合,既能够达到宣传活动的目的,又能赏心悦目,提升校园艺术氛围,装点环境;

2、内容健康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反应时代主题;

3、宣传主题鲜明,避免过于花哨导致主题模糊;

二、张贴要求

1、海报: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的活动、通知、告示等有序张贴在专用宣传栏内:一食堂张贴墙、二超市张贴墙、四教展板处,除此之外的其他墙体严禁张贴海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
2
、展板:各展板有序摆放在四教大厅内,禁止在校园内随意摆放展板。展板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摆放期间,主办方应考虑到刮风等因素,将其固定整齐,避免风吹满地倒的现象;
3
、海报张贴的天数:一般情况下,文字型海报、图画型海报自活动举办日前3-5天内张贴,不得过早宣传;对于征文等准备周期较长的活动,可适当放宽至一个月;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应在第二天拆除有关活动的所有海报宣传;
4
、在海报张贴栏空间不足时可以覆盖到期的海报,严禁覆盖未过期的海报;

5、团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望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尽快落实。
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组织从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出发,加强对户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十、关于会员证的注册、盖章等相关事宜的规定。

第一条:学生社团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是我校各学生社团会员身份的证明。 

第二条:会员证是各协会会员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的标志性证件,它记录和证明会员在校期间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情况,是会员进行相关学生社团活动评比的依据。会员证实行一人一本制,如若丢失,须向发证社团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失并申请补办,会员证不得转借和擅自涂改。 

第三条:各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后协会对会员证后“参加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补充批注”。

第四条 会员证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作。会员证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员姓名、系别班级、会员编号、相片等内容。 

第五条:会员证编号统一采取《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会员证编号方案》(方案附后)执行。 

第六条: 会员证在每学期初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

第七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员,会员证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回注销。 

第八条:发展较好的社团、社团负责人、干事以及会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向团委及上级团组织推荐其参加各种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评优活动及挂职锻炼在内的各类社会实践。 

第九条:满足退出该协会情况者,协会干部需将会员证收回并做登记,每学期末将统计人数、名单及会员证上交至社团联合会。 

第十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再给予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一条:会员中途退出协会时须向本学生社团交还会员证,并社团负责人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注销;若会员毕业离校,则其会员身份自动解除,会员证自行保留。



附录:

第一条:编号说明。编号由11位数字组成。前四位为初次注册时所在的年份;五六位为社团对应编号;七八位为会员干事区别编号(干事为01、会员为02 );最后三位是序列号。

社团对应编号如下:

主席团

00

部委会


 社联办公室

01

 社联组织部

02

 社联宣传部

03

学术科技类


 创新与实践协会

04

 红山法苑

05

 厚薄财经协会

06

IT

07

 科学与技术协会

08

 演讲与口才协会

09

 英语沙龙

10

志愿服务类


 爱心社

11

 青年志愿者协会

12

 心理与健康协会

13

文化交流类


 读者协会

14

 摄影协会

15

 心翼文学社

16

演艺娱乐类


 公关协会

17

 爵醒动漫社

18

体育竞技类


 古轩棋社

19

 健身协会

20

 足球社

21

实践拓展类


DIY

22

 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

23

 “绿缘”根与芽

24

 旭东创业联盟

25


会员证细则:会员证除了第一页的必要信息外,分为“会员证注册”“会费缴纳”“社团工作与社团活动学分认定”“参加社团活动情况”“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奖情况”。

  1. 会员证在每学期开学注册。不留任注册两次,留任的需要注册四次。

  2. 会费缴纳。由办公室负责核实,盖章。

  3. 社团工作与社团活动学分认定。由社长负责核实。在等级一栏选择“优秀”“合格”“不合格”,在社长签字一栏签字或者盖章。注:会员证上的等级只作为参考,并不视为决定因素。

  4. 参加社团活动情况由社长或社长指定人员负责登记。

  5. 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奖情况由社长或社长指定人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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