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内海报、展板等宣传用品管理的通知
院团总支、学生会、大艺中心、社团联合会、记者团:
为规范我院校园宣传行为,保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对学生活动的海报、展板制作及张贴试行新的校园宣传管理规定。
1、院分团委为校内宣传品悬挂张贴的审批单位,各单位、团体如需悬挂横幅、标语必须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后,按指定地点和时间悬挂和拆卸。
2、宣传品和广告只能在学校统一规定的广告栏上张贴。学校所有建筑物的墙壁、门窗、电线杆、树木上严禁张贴宣传品和广告,违者追究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责令其立即清除,问题严重者通报批评。
3、本通知适用于桥头校区各学生组织、社团在校园内开展活动的宣传,涉及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宣传,请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办法》。
具体有关操作规定如下:
一、制作要求
(一)文字型海报:
1、字体美观化:字体以楷体、宋体、行楷等易识别的艺术类字体为主,杜绝繁体、火星文;
2、颜色规范化:特别要注意特殊色彩的使用,除通报批评用白底以外,原则上一律用红底;
3、内容明确化:海报内容精炼,表意清晰无歧义,无文法错误;
(二)文图型海报:
1、绘画应美观大方,立意突出,要求内容、图案风格相吻合,既能够达到宣传活动的目的,又能赏心悦目,提升校园艺术氛围,装点环境;
2、内容健康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反应时代主题;
3、宣传主题鲜明,避免过于花哨导致主题模糊;
二、张贴要求:
1、海报: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的活动、通知、告示等张贴在专用宣传栏内:一食堂张贴墙、二超市张贴墙,除此之外的其他墙体严禁张贴海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
3、展板:除迎新期间以外,各展板有序摆放在四教大厅内,禁止在校园内随意摆放展板。展板实行“谁摆放谁负责”的原则,摆放期间,各负责人应考虑到刮风等因素,将其固定整齐,避免风吹满地倒的现象;
4、海报保留的天数:一般情况下,文字型海报、图画型海报保留期自张贴之日起三天,如有特殊情况保留期可延长至五天;
5、在海报张贴栏空间不足时可以覆盖到期的海报,严禁覆盖未过期的海报;
7、团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望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尽快落实。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组织从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出发,加强对户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