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7-05浏览次数:18AAA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文件的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2017年度我院将向省教育厅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30项(系部具体名额见附件1)。学院将另立院级项目若干项。

我院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三类: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其中,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 我院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具备初步创业能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申报,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

三、申报要求

1.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申请,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申请。每个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所有团队成员均不得超过5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2.每名学生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同一学生四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题目的项目。

3.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系进行申报。

4. 申请项目须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其中,申报省级和省级以上级别项目要求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应有充足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鼓励系部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年最多指导2个项目。

四、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评选程序

1. 申请者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版),并由导师签字,汇总至系部。

2. 系部根据学院评审结果择优排序,确定系部推荐项目名单,并于4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提交至团委。

3.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从全院上报的所有项目中择优选取30项推荐至省教育厅。院级项目从剩余申报项目中,参照学院排序与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六、其他事宜

1.请各系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参与学校评审。

2.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后于学院官网予以发布,请关注。

3.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办公室204,电话:87762139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17330



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系部推荐名额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专业门类目录(本科)

附件4: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