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行开展的两大赛事之一。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推进校园科技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积极备战2018年江苏省、全国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拟于近期在我院举行“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和对象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院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院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创业项目已实际运行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全院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一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一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公益创业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
三、参赛形式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四、大赛日程:
1.宣传动员。3月至4月,利用广播、展板、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我院师生了解竞赛内容及总体安排。
2.参赛报名。4月20日之前,各系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赛并确定课题。各参赛队提交结题作品电子版发送至731806039@qq.com。
结题作品电子版格式要求:见附件1
3.作品评审。4月21日至4月25日,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参加省级选拔赛。4月至5月,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18年江苏省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版同时上传竞赛官方网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每类分别设置金、银、铜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学生组织应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2.有意参赛的团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上交到学院团委进行汇总。
3.各申报团队若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将其复印,并以附件的形式连同申报书一起上交。
4.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详细申报材料(A4纸)。
5.学院将按“创青春”章程有关规定举办本院的竞赛活动,并择优推出本院参赛作品备战江苏省、全国竞赛。
6.材料上报时间:4月20日前。上报地点:团委办公室C204。
7.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511-87762139。QQ交流群:429671687
附件:
1. “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计划书格式规范说明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5.“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