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7年度五四表彰评选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1873AAA


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7年度


五四表彰评选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是院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引导全院团员青年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党、团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同时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活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先锋模范作用,现对照团章,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我院2017年度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数量及评选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数量:按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5%评选,即28个(桥头23个,福建路5个)。

2.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支部团员积极参与,得到系团总支和支部团员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

3)团支部(团总支)委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团支部成员能够积极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做好PU平台使用相关工作,积极利用支部新媒体平台开展工作;

6)团支书能够按时参加团委、团总支通知的工作例会。

3.凡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1)班团干部不团结,对班级重大事项安排存在严重分歧,团支部成员有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支部组织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人次累计超过支部成员总数的15%;

3)支部成员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被学生处通报累计两人次以上,或本支部学生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平均得分在950分(一学年)以下;

4)本支部课程重修率高于全院班级平均数;

5)经核实,支部在评优中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数量:各班级按团员数的8%上报。

2.评选条件:

1)必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不参评;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关注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政治是非辨别能力,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旗帜鲜明地跟党走;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团委、团总支开展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经常性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团员荣誉感;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6)在学院评比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

3.凡评议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1)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有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者;

3)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得分在950分(一学年)以下者;

4)本科生从二年级末起英语四级考试未通过者;

5)党课考试未通过者。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比例分配:桥头校区团支书10名、福建路校区团支书5名;各学生组织按20%比例申报。

2.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关注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政治是非辨别能力,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旗帜鲜明地跟党走;

3)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精诚团结,能够深入团员青年,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工作热情,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

5)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6)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7)在学院评比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

3.凡评议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1)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有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者;

3)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得分在950分(一学年)以下者;

4)本科生从二年级末起英语四级考试未通过者;

5)党课考试未通过、青马班未结业者。

二、评选办法

(一)各班按本通知的规定,经各团总支同意后,按申报类别填写相关表格。

(二)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按照通知要求的名额分配申报,在征求团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后期院团委组织评选答辩会。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由各团支部按照评选比例和要求提出初选名单,经支委会讨论、支部大会通过,学院团委审查。院级学生组织另外给予适当比例的“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班级参评材料请于2018年4月14日17:00前报各系团总支汇总,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材料直接报送电子版,附件可在院团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福建路校区陶国栋 17788363870

桥头校区盛佳瑜 13052920787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7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7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

2018年4月4日

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7年度五四表彰评选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