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学分补充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18-09-02浏览次数:1762AAA

关于2017-2018学年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学分补充认定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细则》(南财大红团字〔2017〕4号)文件现将2017-2018学年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学分补充认定的通知下发:

1.认定对象

由于证书发放等客观原因未能参加学院2018年5月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17级、16级和15级学生。

2、认定时限

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按学年进行认定,从201791日算起,至2018831日结束(以证书原件日期为准),所获奖项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不予认定,同一学年多次获奖的学生只能选择1项申请,已参加过本模块认定并获得1个学分的可以再次认定,认定通过的可以刷新之前在奥蓝系统中的记录(如良好刷新为优秀等级),并作为同一学年素拓奖的评奖依据,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四学年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3、认定范围与条件

①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各类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含三等,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获得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院级竞赛活动优秀奖获得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各类竞赛活动中颁发的荣誉称号不在认定范围内,参赛过程中有违纪情况的不予认定。参加校外的非市级、省级、国家级竞赛活动获奖的,按照院级活动认定办法执行。

②关于院级竞赛活动的认定。院级竞赛活动是指面向全院学生并在每学期初参加团学工作项目立项申请获得立项的竞赛活动,非面向全院学生的、没有获得立项的不能认定为院级竞赛活动。

③关于院级竞赛活动奖项设置做如下规定:Ⅰ、学术科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文学语言、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类竞赛活动原则上每项比赛取前8名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Ⅱ、文化生活、趣味娱乐类活动原则上每项比赛取前3名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Ⅲ、其他情况根据实际研究确定,由院团委负责审批。

④关于以团队名义参加竞赛做如下规定:Ⅰ、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团队,可全部认定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Ⅱ、参加院级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团队队长(或参赛负责人)经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他主要参加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优秀奖团队主要参加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Ⅲ、对于不设队长或参赛负责人的团队竞赛,在符合上述学分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所有参赛队员(不超过4人)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Ⅳ、关于以学院各专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的院级篮球联赛,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人数可以适当放宽至5人(3人制比赛)或8人(5人制比赛),关于以学院各专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的院级足球联赛,团队参赛选手人数可以适当放宽至11人(8人制比赛)或13人(11人制比赛);Ⅴ、代表学院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各类文艺、体育(田径运动会等)、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的参赛选手按实际参赛的选手人数确定,获奖证书上未写明个人姓名的,需要主办方出具实际参赛人员名单证明。

⑤院级竞赛活动评委会原则上必须有相关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参加,评委会主席应当由老师担任。

⑥完成1个南京财经大学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第一负责人)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它主要参加者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此立项科研课题的认定由院团委组织进行。

⑦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经认定可以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具体分为:评定职称类(初级会计、人力资格管理师等)认定优秀,财会方面从业类资格证认定合格(不包含会从),中级口译证书认定优秀,英语方面四六级口语证书认定合格,普通话证书认定合格,驾驶证不能参评。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的认定范围一般不包括与学院学位授予有关的水平测试证书,非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也不在认定范围内,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的认定由院团委组织进行。

4、认定形式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院团委集中组织认定,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此模块,17级、16级学生应该在PU平台进行学分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成绩证明栏中请上传清晰证书照片,审核人点选“校团委——田仁连老师”,考核合格记1学分(成绩合格者,PU平台上发放40学时;成绩优秀者,PU平台上发放60学时),15级学生无需进行PU平台申请。PU平台认定后学生持《学分认定证》(17级、16级学生用)或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15级学生用)至团委认定点盖章后自行保管。

5.时间安排

16级、17级学生:2018 年9月3日至9月6日在PU平台进行申请,院团委统一进行审核。17级学生上午12:30-13:30,下午16:40-18:00,以班级为单位到团委会议室C205统一认定,需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证》,连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级、15级学生:2018 年9月3日至9月6日上午12:00-13:00,下午16:40-18:00,以班级为单位到福建路校区教A楼二楼220会议室统一认定,需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人认定证》或《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连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15级学生用)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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