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课堂读书活动、 参加讲座、社工社团、科技文化与技能项目实施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次数:1671AAA

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读书活动项目为必修项目,学分为1.5学分(大三学年结束前,每学期精读1部经典名著,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3个学分),参加讲座、社工社团、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学分各为1学分。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课堂读书活动、参加讲座、社工社团、科技文化与技能项目实施的通知下发:

一、读书活动

1.对象:

2016-2018级全体学生。

2.形式:

精读1部经典名著,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要求不得抄袭、语句通顺、感悟深刻、字迹工整;

3.考核与学分认定:

由团委牵头组织,班主任评阅,考核合格者记0.3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当期本班级学生总数的20%;

4.时间安排:

2019年6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团支书提交该学期读书笔记或读后感。

2019年6月14前,班级团支书汇总读书笔记后交班级班主任,班主任于6月21日前按要求对读书笔记进行批改和学分认定,并按统一格式制作电子表格后将读书笔记成绩交班级辅导员进行汇总。

二、参加讲座

1.对象:

2016-2018级全体学生。

2. 考核与学分认定:

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申请,将《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由辅导员在《学分认定证》上进行填写、盖章认定

3.时间安排

2019年5月31日前。

三、社会工作与社团

1.对象:

2016-2018级全体学生。

2.认定范围

①班委、团支委学生干部、宿舍长;

②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干事(会员),学院注册志愿者;

③关于学生社团会员,获得认定资格的会员必须事先经社团内考核,原则上同一学年度内必须组织或参加本社团活动3次以上,社团内考核主要由院团委指导老师、本社团主要干部、干事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社团章程和认定条件择优选出;

担任以上职务满一学年者可进行该模块申请认定,具体细则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准。

3.考核与学分认定:

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院学工部门公寓管理中心和辅导员负责,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③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院团委组织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④学生组织干事、会员,学生志愿者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由院团委指导老师组织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此模块在完成考核、评议后,学生应该在PU平台进行学分申请,PU平台认定后学生持《学分认定证》至审核老师处盖章后自行保管。

3.时间安排

2019年5月26日前,组织完成考核与评议,并由学生在PU平台“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申请学时,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班委、团支委、宿舍长审核人点选“学生处-辅导员”,院级学生干部、社团、干事审核人点选所在“校团委-指导老师”。考核合格记1学分(成绩合格者,PU平台上发放40学时;成绩优秀者,PU平台上发放60学时)。

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学生持《学分认定证》至审核老师处盖章。学生组织、社团以部门为单位至团委处盖章,盖章地点为:

桥头校区团委会议室C205,中午12:30-13:30,下午16:40-18:00;

福建路校区教A楼二楼220会议室,上午12:30-13:30,下午16:40-18:00。

四、科技文化与技能

1.对象

2016-2018级全体学生。

2.形式

2018年9月1日至今校级(含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参加者、校级以上团学活动获奖者、院级(含院级)以上团学活动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各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者可进行申请。具体细则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准。

因特殊原因尚未取得证书者,请于下学期参加补充认定。

3、考核与学分认定

此模块,由学生于PU平台“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申请学时,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审核人点选“校团委-田仁连”,由院团委集中组织认定,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成绩合格者,PU平台上发放40学时;成绩优秀者,PU平台上发放60学时),PU平台认定后持《学分认定证》至团委盖章,自行保管。

4、时间安排

2019年5月26日前,在PU平台中提交获奖材料,完成学时申请;

2019年5月31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持《学分认定证》连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至各系团总支,至团委处盖章,盖章地点为:桥头校区团委会议室C205,上午12:30-13:30,下午16:40-18:00;

福建路校区教A楼二楼220会议室,上午12:30-13:30,下午16:40-18:00。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