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19AAA

各部门、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运作管理,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的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社团发展和建设,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2020]13号)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要求,现面向全院选聘2021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思想政治觉悟高,坚持“立德树人”,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2、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能够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帮助指导学生的社团活动。

4、思政类、志愿服务类社团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

三、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根据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颁布的各项章程、条例以及办法,主动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社团运作、活动策划、专业研究、财务管理、换届改选等工作,协助解决学生社团在活动中所遇到的专业问题。指导学生社团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期末工作总结。

2、指导本社团的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团文化氛围,帮助社团成员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3、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审核每学期活动策划和立项,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对于活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学生关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本社团的稳定。

4、定期开展社团例会:每学期不少于3次,形成会议记录。组织相关培训每学期至少1次,其中体育竞技类社团每学期不少于3次;竞赛类社团至少参与指导活动竞赛1次。每次不得少于1课时(45分钟);每学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课时。

5、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由学院团委每学年聘任一次,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原则上每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四、指导教师考核和奖惩

1、被选聘为指导老师的教师,工作量核算认定按照1000/聘期标准执行,由学院团委统一汇总后,在聘期考核后发放。

2、所指导的社团获得全国级、省级比赛奖项,颁发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奖金发放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

3、对社团个别举办效果好、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的活动,可由社团指导老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特别激励:500/次。证明材料包括:活动企划案、市级以上(包含市)新闻报道、PU平台学生报名参与人数截图(不少于300人)、活动当日照片(不少于10张)。

4、学院每学期对社团指导老师进行考核,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老师要依规解除聘任。

5、其他情况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

四、选聘方式

   1. 报名:指导老师聘任采用教师自主报名或学生社团推荐的方式。本次选聘针对所有院级学生社团(岗位表见附件1),已聘任的社团指导教师,需重新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于1018日前交至团委C201张琪老师处,邮箱:940827401@qq.com。

   2. 审核: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将在报名截止后对报名老师进行择优选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委审批备案。

附件1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指导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

 

 

附件1: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指导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docx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团委

2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