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践团队:
根据学院相关安排,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团队整理好报销材料准备上报。报销流程如下:
一、报销说明
1、各队队员每日有15元餐饮补贴(最长不超过7天),每日餐饮费不得重复报销。住宿费及因公花费的开销须开具正式发票,正式发票上需印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否则为无效发票,不能报销。电子发票请清晰打印。
2、可报销的发票种类:火车票(普快硬座,不含卧铺票)、客运汽车票、公交票、住宿费、复印费、打印费、药品、与活动相关类发票,具体明细应直接在发票上列出,不得开大类发票如“办公用品一批、图书一套、药品一批” 等。
3、不可报销的发票种类:飞机票、打车票、餐饮票、食品票、礼品发票、旅游景点门票、超市小票(特指无购物小票者),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单张发票额应小于1000元。
4、手写发票及机打发票抬头应为: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开票信息如下:
· 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6418P
· 地址: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察哈尔路支行
· 账号:4301011209100225228
· 电话:0511-87762096
二、发票收取
1、各团队将报销凭证(车票、发票)分类整理好,整齐地用夹子夹起来。正式发票须经团队队长及经手人在发票右下角签字后方可报销。
2、各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明细》,详见附件1。
3、各团队负责人需在2020年9月21日前,将符合规定的发票及填写完整的《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明细》一并报到院团委C201办公室,由团委统一安排审批签字。
三、注意事项
1、提交的报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有造假行为,则取消团队本次社会实践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
2、经费报销工作仅进行一次,请各团队按时准备材料及时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