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报销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0-09-09浏览次数:1362AAA

各实践团队:

根据学院相关安排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团队整理好报销材料准备上报报销流程如下

报销说明

1各队队员每15元餐饮补贴(最长不超过7天),每餐饮费不得重复报销。住宿费及因公花费的开销须开具正式发票,正式发票上需印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否则为无效发票,不能报销。电子发票请清晰打印。

2、可报销的发票种类:火车票(普快硬座,不含卧铺票)、客运汽车票、公交票、住宿费、复印费、打印费、药品、与活动相关类发票,具体明细应直接在发票上列出,不得开大类发票如“办公用品一批、图书一套、药品一批” 等。

3、不可报销的发票种类:飞机票、打车票、餐饮票食品票、礼品发票、旅游景点门票、超市小票(特指无购物小票者),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单张发票额应小于1000元。

4、手写发票及机打发票抬头应为: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开票信息如下:

· 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6418P

· 地址: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察哈尔路支行

· 账号:4301011209100225228

· 电话:0511-87762096

发票收取

1、各团队将报销凭证(车票发票)分类整理好,整齐地用夹子夹起来。正式发票须经团队队长及经手人在发票右下角签字后方可报销。

2、各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明细》,详见附件1。

3、各团队负责人需在2020年9月21日前,将符合规定的发票及填写完整的《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明细》一并报到院团委C201办公室,由团委统一安排审批签字。

注意事项

1、提交的报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有造假行为则取消团队本次社会实践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

2、经费报销工作仅进行一次请各团队按时准备材料及时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销明细.docx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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