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第二课堂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内容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专转本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18级(包括专转本)学生学分认定范围如下:
序号 | 模块 | 认定时限 |
1 | 讲座 | 累计20次以上 |
2 |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 2020年9月-2021年6月 |
3 | 科技文化与技能 | 2020年9月-2021年10月 (因疫情证书延迟发放) |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19级、20级学生学分认定范围如下:
序号 | 模块 | 认定时限 |
1 | 学术研习 | 2020年9月-2021年10月 |
2 | 班团实践 | 2020年9月-2021年6月 |
3 | 科创文化 | 2020年9月-2021年10月 (因疫情证书延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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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动与志愿服务 | 2020年9月-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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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形式
(一)18级学生
1、讲座
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申请,将讲座记录表交辅导员审核认定,由辅导员老师在《学分认定证》上填写等级,加盖个人印章(签字)认定。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2、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①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院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③院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学生志愿者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由院团委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学生提供任职聘书、认定凭证等证明材料,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由辅导员老师在《学分认定证》上填写等级,加盖个人印章(签字)认定。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已参加过本模块认定并获得1个学分的学生可以再次认定,认定通过的可以刷新等级(如良好刷新为优秀等级)。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四学年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3、科技文化与技能
2020年9月—2021年10月期间,院级及以上竞赛活动、各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者可进行申请。具体细则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准。因特殊原因尚未取得证书者,请参加下次补充认定。
该模块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院团委集中组织认定。学生应在PU平台“申请学时-科技文化与技能类”中进行学分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成绩证明栏中请上传清晰证书照片,点击“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考核合格记1学分(成绩合格者,PU平台上发放40学时;成绩优秀者,PU平台上发放60学时)。PU平台认定通过后,由辅导员老师在《学分认定证》上填写等级,加盖个人印章(签字)认定。
(二)19级、20级学生
1、学术研习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
细分模块 | 考核方法 |
讲座 | 1学年参加不少于5次讲座者,可向辅导员提交讲座记录,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得0.5学分。 |
发表学术论文 | 提供在普通期刊(有刊号)、省级以上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号、截图等凭证,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分别得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
2、班团实践
①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③学工助理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处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④院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由院团委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学生提供任职聘书、认定凭证等证明材料,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学生身兼多职的可累积第二课堂学分。
认定范围 | 学分 |
团支委、其他班委、宿舍长、学生干事、社团会员 | 0.5学分 |
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 | 1学分 |
学生社团负责人(含社团各部长)、系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各部负责人 | 1.5学分 |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 | 2学分 |
补充说明: 在大学生艺术团、学生会宿管会等学生组织、校辩论队、运动队服务期满2年、3年,考核合格分别认定1.5个学分、2个学分。 所在班团组织获得院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时任负责人(全体学生干部)分别另加1、3、10个学分,并获得优秀等级。同一类别集体表彰取最高一项申报并认定。 因特殊情况班团负责人改选,任期时长可放宽至半年以上(必须跨两个学期),需团委或辅导员提供证明。 |
3、科创文化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申请学时-科创文化类”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认定。
认定范围 | 学分及等级 |
竞赛活动类 | |
院级竞赛活动优秀奖、院级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 0.5学分(合格等级) |
省级竞赛活动优秀奖、院级立项课题主持人、省级以上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 1学分(合格等级) |
院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 1学分(优秀等级) |
国家级竞赛活动优秀奖 | 3学分(合格等级) |
省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以上立项课题主持人 | 3学分(优秀等级) |
国家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 10学分(优秀等级) |
证书类 | |
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如初级会计、证券从业资格证、中级口译证书、雅思6分以上、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需超过学位授予条件的,如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获得英语六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经认定,1项可获得0.5学分。 同一学生因不同项目多次获奖,可以多次认定累积学分;同一奖项仅计算最高获奖对应的学分。 |
4、劳动与志愿服务
细分模块 | 考核方法 |
宿舍劳动 | 由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统一认定凭证,学生按凭证申请学分,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认定。 “免检宿舍”学期考核合格(中间无取消“免检宿舍”的情况),宿舍全体成员各得0.5学分。 在星级宿舍评比中获五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3学分;获四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2学分;获三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1学分。 获评文明示范寝室,宿舍全体成员各加1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获评文明寝室,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5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获评寝室文明标兵者,加1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获评寝室先进个人者,加0.5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 同时以个人身份或宿舍身份获表彰,分值可叠加。 |
志愿服务 | 由团委出具统一认定凭证。学生本人在PU平台“申请学时-劳动与志愿服务”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凭证截图,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志愿服务、创业活动点选“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认定。 注册志愿者,且一学年参加志愿者活动时长不少于15小时的学生,得0.5学分。优秀比例根据注册志愿者活动记录表总时长评定,一般不超过30%。获得院级、省级、国家级志愿服务类表彰,分别认定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
创业活动 | 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维持运行一年以上,企业法人代表视同参加劳动,得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学生本人在PU平台“申请学时-劳动与志愿服务”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凭证截图,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点选“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认定。 |
三、认定流程
10月29日-10月31日,学生自行完成PU平台线上申请,截止时间后提交一律不予审核认定,下次参加补充认定。经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的相应模块,由辅导员老师组织进行。
10月29日-11月2日,辅导员、院团委完成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11月3日上午9点前,班级辅导员汇总本次认定的各模块成绩,格式参照第二课堂成绩模板(18级填写附件2,19、20级填写附件3),经班级公布核实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发送至各系团总支书记处。各系团总支按统一格式汇总完毕后,以系为单位将成绩汇总表发送至1156653555@qq.com,由院团委统一上传认定学分。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