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24120AAA

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结合我第二课堂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内容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专转本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18级(包括专转本)学生学分认定范围如下:

序号

模块

认定时限

1

讲座

累计20次以上

2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20209-20216

3

科技文化与技能

20209-202110

(因疫情证书延迟发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19级、20级学生学分认定范围如下:

序号

模块

认定时限

1

学术研习

20209-202110

2

班团实践

20209-20216

3

科创文化

20209-202110

(因疫情证书延迟发放)

 

4

劳动与志愿服务

20209-202110

 

二、认定形式

(一)18级学生

    1、讲座

    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申请,将讲座记录表交辅导员审核认定,由辅导员老师在《学分认定证》上填写等级,加盖个人印章(签字)认定。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2、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院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③院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学生志愿者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院团委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学生提供任职聘书、认定凭证等证明材料,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由辅导员老师在《学分认定证》上填写等级,加盖个人印章(签字)认定。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已参加过本模块认定并获得1个学分的学生可以再次认定,认定通过的可以刷新等级(如良好刷新为优秀等级)。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四学年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3、科技文化与技能

    20209月202110期间,院级及以上竞赛活动、各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者可进行申请。具体细则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准。因特殊原因尚未取得证书者,请参加下次补充认定。

    该模块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院团委集中组织认定。学生应在PU平台“申请学时-科技文化与技能类”中进行学分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成绩证明栏中请上传清晰证书照片,点击“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考核合格记1学分(成绩合格者,PU平台上发放40学时;成绩优秀者,PU平台上发放60学时)。PU平台认定通过辅导员老师在《学分认定证》上填写等级,加盖个人印章(签字)认定。

(二)19级、20级学生

1、学术研习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

细分模块

考核方法

讲座

1学年参加不少于5次讲座者,可向辅导员提交讲座记录,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得0.5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

提供在普通期刊(有刊号)、省级以上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号、截图等凭证,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分别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2、班团实践

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学工助理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处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④院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院团委出具统一认定凭证,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学生提供任职聘书、认定凭证等证明材料,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学生身兼多职的可累积第二课堂学分

认定范围

学分

团支委其他班委宿舍长学生干事社团会员

0.5学分

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

1学分

学生社团负责人含社团各部长)、系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各部负责人

1.5学分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

2学分

补充说明

在大学生艺术团、学生会宿管会等学生组织、校辩论队、运动队服务期满2年、3年,考核合格分别认定1.5个学分、2个学分。

所在班团组织获得院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时任负责人(全体学生干部)分别另加1、3、10个学分,并获得优秀等级。同一类别集体表彰取最高一项申报并认定。

因特殊情况班团负责人改选任期时长可放宽至半年以上必须跨两个学期),需团委或辅导员提供证明

3、科创文化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申请学时-科创文化模块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认定

认定范围

学分及等级

竞赛活动类

院级竞赛活动优秀奖、院级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0.5学分(合格等级)

省级竞赛活动优秀奖、院级立项课题主持人、省级以上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1学分(合格等级)

院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1学分(优秀等级)

国家级竞赛活动优秀奖

3学分(合格等级)

省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以上立项课题主持人

3学分(优秀等级)

国家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10学分(优秀等级)

证书类

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如初级会计、证券从业资格证、中级口译证书、雅思6分以上、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需超过学位授予条件的,如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获得英语六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经认定,1项可获得0.5学分。

同一学生因不同项目多次获奖,可以多次认定累积学分;同一奖项仅计算最高获奖对应的学分。

 

4、劳动与志愿服务

细分模块

考核方法

宿舍劳动

由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统一认定凭证,学生按凭证申请学分,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认定。

“免检宿舍”学期考核合格(中间无取消“免检宿舍”的情况),宿舍全体成员各得0.5学分。

在星级宿舍评比中获五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3学分;获四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2学分;获三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1学分。

获评文明示范寝室,宿舍全体成员各加1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获评文明寝室,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5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获评寝室文明标兵者,加1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获评寝室先进个人者,加0.5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

同时以个人身份或宿舍身份获表彰,分值可叠加。

志愿服务

由团委出具统一认定凭证。学生本人PU平台“申请学时-劳动与志愿服务”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凭证截图,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志愿服务、创业活动点选“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认定。

注册志愿者且一学年参加志愿者活动时长不少于15小时的学生,得0.5学分。优秀比例根据注册志愿者活动记录表总时长评定,一般不超过30%。获得院级、省级、国家级志愿服务类表彰,分别认定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创业活动

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维持运行一年以上,企业法人代表视同参加劳动,得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学生本人PU平台“申请学时-劳动与志愿服务”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凭证截图,具体操作流程见《红山学院PU平台使用说明》,点选“校团委-陈萱老师”审核认定。

 

三、认定流程

    10月29日-1031学生自行完成PU平台线上申请,截止时间后提交一律不予审核认定参加补充认定。经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的相应模块,由辅导员老师组织进行。

    10月29日-112辅导员院团委完成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11月3上午9前,班级辅导员汇总本次认定的模块成绩,格式参照第二课堂成绩模板(18级填写附件219、20级填写附件3,经班级公布核实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发送至各系团总支书记处各系团总支按统一格式汇总完毕后,以系为单位将成绩汇总表发送至1156653555@qq.com,由院团委统一上传认定学分。

 


   附件1:PU口袋校园登录及学分申请操作说明.pptx

   附件2:【18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3:【19、20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成绩汇总表.xls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