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专转本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2-09-23浏览次数:4358AAA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专转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专转本学生第二课堂实施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读书活动、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参加讲座等五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读书活动为必修项目,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参加讲座为选修项目

1、社会实践0.5学分大三学年暑假参加2周以上的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5个学分)。

2、读书活动:0.3学分(大三学年精读1部经典名著,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1000字以上的读后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3个学分)。

3、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参加讲座不低于1学分,大三大四学年获得

要求专转本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8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学分统计明细如下:

 

专转本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统计

序号

模块

学分

备注

必修项目

1

社会实践

0.5学分

按学年认定

2

读书活动

0.3学分

按学认定

选修项目

3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不低于

1学分

按学年认定

4

科技文化与技能

按学年认定

5

参加讲座

按学年认定

不少于5次

合计

不低于1.8学分

 

二、考核与激励

第二课堂活动的考核应本着引导奖励为主、限制惩罚为辅,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学院组织为辅的原则,按照简化流程、便于操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要求进行。

第二课堂考核根据各模块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1.社会实践模块

一般安排在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学生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汇报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返校后两周内向班主任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汇报书》,同时提交1500字以上的书面调查报告或实践总结报告,经团委组织评审合格可获得0.5个第二课堂学分(同一班级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暑期参加学院组织的海外游学活动、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等,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直接申请该模块相应学分。

2.读书活动

专转本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1次读书活动,大三学年第一参考书目中(见附件)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部精读,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1000字以上的读后感,于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班主任批阅,考核合格者记0.3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20%。

3.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

1)认定时限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按学年进行认定,一般从上一年的9月算起,至本年的6月结束,不在本学年担任相应职务满一年的不予认定,同一学年参加多个学生组织的,可以参加多个学生组织认定,但只能选择一项申报登录奥蓝系统已参加过本模块认定并获得1个学分的可以再次认定,认定通过的可以刷新之前在奥蓝系统中的记录(如良好刷新为优秀等级)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2)认定范围

①班委、团支委学生干部;

②和燕路学生会分会、团总支宿管会分会相关学生干部

3)考核基本条件

①班委、团支委学生干部的考核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是非辨别能力,旗帜鲜明地跟党走;

.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无重修科目;

.能够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积极协助老师参与班级管理,能够代表学生利益,主动反映班级学生的意愿和问题,做好学院与班级学生之间的联系工作,团支委还应能够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定,做好团支部建设,组织好团内各项活动。

.勤于实践,有奉献精神,热心为集体、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②和燕路学生会分会、团总支宿管会分会相关学生干部考核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是非辨别能力,旗帜鲜明地跟党走;

.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排名在专业前30%,无挂科重修科目;

.能够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组织和参加本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同一学年内参加本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次数原则上不少于3次;

.勤于实践,有奉献精神,热心为集体、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③上述考核条件为参加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学分考核、认定的基本条件,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可根据本规定做进一步的严格要求,不得违反上述基本条件,对于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影响到工作正常开展的院学工部、院团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不合格。

4)认定等级及比例

认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同期参加学分认定总人数的20%,考核认定为优秀的记1个优秀第二课堂学分,考核认定为合格的记1个第二课堂学分,考核认定不合格的不得给予第二课堂学分。

5)考核及认定方式

①班委、团支委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由辅导员填写认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②和燕路学生会分会、团总支宿管会分会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院团委召集院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由院团委负责人填写认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③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前,申请人应准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证书》,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参加考核认定的具体模块;有关老师应在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结束后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本人。

4.科技文化与技能

1)认定时限

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按学年进行认定,一般从上一年的9月1日算起,至本年的8月31日结束(以证书原件日期为准),所获奖项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不予认定,同一学年多次获奖的学生只能选择1项申请,已参加过本模块认定并获得1个学分的可以再次认定,认定通过的可以刷新之前在奥蓝系统中的记录(如良好刷新为优秀等级)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2)认定范围及条件

①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含三等,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获得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院级竞赛活动优秀奖获得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各类竞赛活动中颁发的荣誉称号不在认定范围内,参赛过程中有违纪情况的不予认定。参加外单位组织的非市级、省级、国家级竞赛活动获奖者按照院级活动认定办法执行。

②关于院级竞赛活动的认定。院级竞赛活动是指面向全院学生并在每学期初参加团学工作项目立项申请获得立项的竞赛活动,非面向全院学生的、没有获得立项的不能认定为院级竞赛活动。

③关于院级竞赛活动奖项设置做如下规定:Ⅰ.学术科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文学语言、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类竞赛活动原则上每项比赛取前8名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Ⅱ.文化生活、趣味娱乐类活动原则上每项比赛取前3名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Ⅲ.其他情况根据实际研究确定,由院团委负责审批。

④关于以团队名义参加竞赛做如下规定:Ⅰ.参加校级以上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团队,可全部认定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Ⅱ.参加院级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团队队长(或参赛负责人)经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他主要参加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优秀奖团队主要参加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Ⅲ.对于不设队长或参赛负责人的团队竞赛,在符合上述学分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所有参赛队员(不超过4人)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Ⅳ.关于以学院各专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的院级篮球联赛,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人数可以适当放宽至5人(3人制比赛)或8人(5人制比赛),关于以学院各专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的院级足球联赛,团队参赛选手人数可以适当放宽至11人(8人制比赛)或13人(11人制比赛);Ⅴ.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集体项目比赛、参加学校重大文艺比赛的参赛选手按实际参赛的选手人数确定,获奖证书上未写明个人姓名的,需要主办方出具实际参赛人员名单证明。

⑤院级竞赛活动评委会原则上必须有相关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参加,评委会主席应当由老师担任。

⑥完成1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第一负责人)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它主要参加者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认定由院团委组织进行。

⑦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经认定可以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具体分为:评定职称类(初级会计、人力资格管理师等)认定优秀,财会方面从业类资格证认定合格,中级口译证书认定优秀,英语方面四六级口语证书认定合格,普通话证书认定合格,驾驶证不能参评。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的认定范围一般不包括与学校学位授予有关的水平测试证书,非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也不在认定范围内,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的认定由院团委组织进行。

(三)认定依据

认定依据获奖证书原件、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原件或立项科研课题有关证明原件执行,由院团委集中组织认定(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旬和下旬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院团委负责老师填写学院意见和认定结果,认定结果通报本人并由辅导员负责录入奥蓝系统。

5.讲座

专转本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以及不少于200字的讲座记录。参加讲座前,学生准备《记录表》,讲座结束后,院团委工作人员收齐听讲人填好内容的《记录表》,核定盖章,于2-3个工作日后发还听讲人参加报告、讲座累计5次以上者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证书》,连同《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5张以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报院团委审核认定讲座模块第二课堂学分;未满5次者,可在学年累计完成后再行申报该模块相应学分。

激励

为了调动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将作为素质拓展奖评选的主要依据。专转本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奖的基本条件为:学年内获得0.8个以上优秀学分(其中第二课堂必修学分不得低于0.8学分)。素质拓展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比例为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