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13833AAA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团委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细化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面向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以团部为单位召开,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二、主要内容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一)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学院团委推动团支部按照:开展会前学习、查找差距不足、召开组织生活会、评价与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

(二)落实团员先进性评价

严格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见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团员先进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2)的文件要求,根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综合运用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方式,持续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

(三)“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

根据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开展要求,推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各支部“团员教育评议”采用自我学习、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院团委批准,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作为团籍注册的重要依据(是团内各项荣誉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团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工作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信号及要求传递到团支部。

2.加强指导,有序推进。团总支要加强分类指导、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坚持规范,注意留存过程材料,确保质量。

3.强化宣传,加强应用。团总支要及时挖掘、提炼先进经验,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要运用好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进一步激发团员活力,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

基层团支部根据时间要求有序推进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以及年度团籍注册等工作,并填写《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整理活动开展照片2-3张。各团总支汇总后填写《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12月25日前将附件3、4以及活动开展照片发送至NJCJDXHSTW@163.com。同时,及时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附件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pdf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团员先进性评价方案(试行).pdf

附件3: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记录表.docx

附件4: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docx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7762024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