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4-12-30浏览次数:10AAA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团(总)支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定级”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4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总)支部(因专业分流重新组建、成立未满6个月的团支部,需依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进行线下对标定级工作,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支部及学院留存备查,无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对标定级”时间

1月6日前所有应参加“对标定级”的支部应100%完成。

三、“对标定级”标准

 2024 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 2024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实行百分制赋 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四、“对标定级”步骤

1.团(总)支部对标自评

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总)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校团委抽检

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工作,抽检基层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将作为抽检重点。 

五、“对标定级”实施

1.分级负责。学院团委统筹做好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并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

2.纪律约束。严格纪律要求,禁止不讲条件、人为提高或放宽星级团(总)支部数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学院团委要在官网“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5 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3年、2024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校团委将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3.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

4. 总结报告。各学院团委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应总结评估情况报团委,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总结报告应于2025年1月8日前发送1798167567@qq.com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版 2023年修订).pdf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5-57879808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