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4级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序号 | 模块 | 认定时限 |
1 | 思想理论学习(必修)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2 | 学术研习(选修)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3 | 班团实践(选修) | 2024年10月-2025年6月 |
4 | 科创文化(选修)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5 | 志愿服务(必修)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6 | 阅读写作模块-写作部分 (发表文章或写作比赛获奖)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7 | 演讲沟通模块 (演讲辩论比赛获奖)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8 | 心理素质提升(选修)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二、认定形式
思想理论学习
细分模块 | 考核方法 |
必修部分 | 1学年参加不少于6次主题教育或团日活动,经团支书、辅导员审核合格,得0.3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 |
奖励学分 | 加入校级、省级、国家级宣讲团,可获0.3、0.6、0.9学分奖励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 获校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相关理论宣讲赛事优秀奖表彰,1次表彰分别加0.3学分、0.6学分、1.8学分奖励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 获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相关理论宣讲赛事三等奖及以上表彰,1次表彰分别得0.3学分、0.6学分、1.8学分、3学分奖励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思想理论学习”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证明栏中上传清晰证明材料。 参加演讲辩论比赛只可认定“演讲沟通”模块学分,不可认定“思想理论学习”模块学分 |
学术研习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
细分模块 | 考核方法 |
讲座 | 1学年参加不少于5次讲座者,可向辅导员提交讲座记录,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得0.3学分。(上限0.6学分)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
发表学术论文 | 提供在普通期刊(有刊号)、省级以上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号、截图等凭证,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分别得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
班团实践
①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③学工助理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处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④院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由院团总支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⑤校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由校团委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校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学生身兼多职的可累积第二课堂学分。
认定范围 | 学分 |
团支委、其他班委、宿舍长、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社团会员、宿管会工作人员、学工助理、团委宣传部一站两中心干事、校级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 0.3学分 |
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院级团委组织部部门负责人、团委宣传部一站两中心部长、社团部门部长、院级学生会部门负责人 | 0.6学分 |
院级学生会主席、校级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社联部门部长副部长、社团社长副社长、广播站部门部长、大艺团部门部长副部长、团委宣传部一站两中心负责人、院级学生兼职团总支副书记、校级团委组织部部门负责人、宿管会部门负责人、学工助理部门负责人 | 0.9学分 |
校级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广播站站长副站长、大艺团主席副主席、团委宣传部部长、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宿管会会长、学工助理总负责人 | 1.2学分 |
补充说明: 在大学生艺术团、学生会、宿管会等学生组织,校辩论队、运动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分别认定0.9个学分、1.2个学分。 所在班团组织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时任负责人(全体学生干部)分别另加0.6、1.8、3个学分,并获得优秀等级。同一类别集体表彰取最高一项申报并认定。 因特殊情况班团负责人改选,任期时长可放宽至半年以上(必须跨两个学期),需团委或辅导员提供证明。 |
科创文化
省级、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参考《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认定名单》和《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见附件),两份竞赛目录分别来源于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和全国高等教育学会。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科创文化”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已在团委官网—通知公告—发文栏公示的活动由校团委统一汇总,请勿在pu申请。
认定范围 | 学分及等级 |
竞赛活动类(除写作、演讲辩论比赛类) | |
校级竞赛活动优秀奖、校级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 0.3学分(合格等级) |
院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 0.3学分(优秀等级) |
省级竞赛活动优秀奖、校级立项课题主持人、省级以上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 0.6学分(合格等级) |
校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 0.6学分(优秀等级) |
国家级竞赛活动优秀奖 | 1.8学分(合格等级) |
省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以上立项课题主持人 | 1.8学分(优秀等级) |
国家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 3学分(优秀等级) |
证书类 | |
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如初级会计、证券从业资格证、中级口译证书、雅思6分以上、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需超过学位授予条件的,如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获得英语六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经认定,1项可获得0.3学分。 同一学生因不同项目多次获奖,可以多次认定累积学分;同一奖项仅计算最高获奖对应的学分。 |
志愿服务
细分模块 | 考核方法 |
志愿服务 | 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劳动与志愿服务”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点选“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 申请对象仅限于在校内外献血及参加校外志愿服务的同学。校内志愿服务的汇总表请相关负责老师统一汇总至团委吴蓓老师处,汇总后统一核对。 1、校内外献血:【限申请1次】申请对象为2024-2025学年内,在校内外献血,且获得献血凭证的同学。需上传清晰的献血凭证,没有献血凭证或凭证没有本人姓名、时间不在2024-2025学年不予认定。符合条件的认定0.3合格学分。 2、校外志愿服务:满15小时方可认定,必须有证明材料。未满15小时的不要申请。时长满15小时认定0.3合格学分,时长满30小时认定0.6个优秀学分(上限为0.6学分)。需上传有本人姓名及志愿服务时长的凭证,如盖章文件或证书,照片需清晰可见。没有盖章凭证或凭证没有本人姓名、没有服务时长、时间不在上一学年的不予认定。 |
阅读写作模块-写作部分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阅读写作”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的发表文章的证明或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苗志华老师”审核认定。
认定范围 | 学分及等级 |
发表文章类 | |
在校级杂志官媒发表1000字以上原创文章 | 0.6学分(合格等级) |
在省级报刊发表原创文章 | 1.8学分(优秀等级) |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原创文章 | 3学分(优秀等级) |
多名作者共同发表文章的,按照排名先后依次递减0.6个学分给予认定,但个人得分不低于0.6分。 | |
写作获奖类 | |
获校级写作活动优秀奖表彰 | 0.3学分(合格等级) |
获省级写作活动优秀奖表彰 | 0.6学分(合格等级) |
获国家级写作活动优秀奖表彰 | 1.8学分(合格等级) |
获院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0.3学分(优秀等级) |
获校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0.6学分(优秀等级) |
获省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1.8学分(优秀等级) |
获国家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3学分(优秀等级) |
演讲沟通模块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演讲沟通”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的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已在团委官网—通知公告—发文栏公示的活动由校团委统一汇总,请勿在pu申请。
认定范围 | 学分及等级 |
获校级演讲辩论比赛优秀奖表彰 | 0.3学分(合格等级) |
获省级演讲辩论比赛优秀奖表彰 | 0.6学分(合格等级) |
获国家级演讲辩论比赛优秀奖表彰 | 1.8学分(合格等级) |
获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0.3学分(优秀等级) |
获校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0.6学分(优秀等级) |
获省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1.8学分(优秀等级) |
获国家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 3学分(优秀等级) |
心理素质提升模块
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校、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5次及以上可获得0.3个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统一认定。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认定流程
9月15日-9月19日,涉及思想与理论学习必修部分、学术研习、志愿服务中校内志愿服务模块、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由认定相关部门组织认定,汇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班团实践模块由学生组织所属部门组织认定,汇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
9月15日-9月19日,涉及思想与理论学习奖励学分、科创文化、阅读写作模块、演讲沟通模块未在团委官网—通知公告—发文栏公示的活动、志愿服务校内外献血以及校外志愿服务活动,学生自行完成PU平台线上申请,截止时间后提交一律不予审核认定,提交申请时请注意选择审核老师,写作部分请选择“校团委-苗志华老师”审核认定,其他模块请选择“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
9月18日-9月25日,校团委完成学分审核认定及汇总工作。
9月30日前,校团委公示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各模块学分。
以下活动获奖名单已在团委官网公示,相关同学请仔细核对,勿在pu平台申请学分,如有重复申请,将取消相应学分:
奖项 |
“科技强国,担当有我”征文比赛 |
“青春杯”演讲比赛 |
“我以祖国为荣”征文比赛 |
“校园焕新彩,文创展风华”主题活动 |
“我和我的祖国”合唱比赛 |
2024级道德小品大赛 |
“‘云’游雷锋馆,笔抒心中情”主题征文活动 |
“笔墨生辉,厚记薄发”最美笔记大赛 |
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
“红色故事我来讲”演讲比赛 |
“青春爱运动,健康强中国”打卡活动 |
春节节粮活动 |
绿植领养 |
红山杯新生辩论赛 |
模拟投资大赛 |
足球社“新生杯”比赛 |
知足常乐 |
“瑜”见春日 “伽”倍美好 |
以青春“瑜”动,礼赞奋进新程 |
阅读无国界,书香满校园 |
飞盘嘉年华 |
模拟法庭 |
模拟联合国 |
“红山杯”羽毛球比赛 |
“镜映乡情,传承古韵”摄影比赛 |
“青春向党,烟火人间映初心”摄影比赛 |
四六级主题活动 |
运筹帷幄 |
金铲铲挑战赛 |
舍我“棋”谁 |
商业策划模拟赛 |
“趣味书旅,探寻读书月” |
“书香满校园,阅读伴成长” |
“奋斗驱萧索,不负少年时”电影海报设计大赛 |
“三人成行”主题活动 |
“红山杯”乒乓球争霸赛 |
“新生杯”乒乓球乒乓球团体赛 |
逐梦杯新生3v3篮球赛 |
IT能力大比拼 |
创意手语,无限可能 |
携手并进筑梦想,团结奋进创辉煌 |
折返心路,乡愁悠悠 |
诗韵清明,心存远志 |
识图传情,筑梦今朝 |
四海同音 |
“艺荟共生”人与自然校园文化艺术节 |
“银幕声音·一路身影”广播站晚会 |
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表彰 |
基层团支部团日展示活动 |
会计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结项答辩 |
会计学院“丹心映征程,声韵颂华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主题朗诵比赛 |
2025年大学生商业案例分析大赛 |
国际经贸学院第一届模拟直播大赛 |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艺术节-“自然韵动,探趣之旅” |
足球社“红山杯”比赛 |
“燃青春之火,铸时代华章”微电影拍摄大赛 |
广播站朗诵比赛 |
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红山学院选拔赛 |
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认定名单.pdf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