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级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3334AAA


关于2022、2023级2024-2025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2级、2023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序号

模块

认定时限

1

学术研习(选修)

202410-20258

2

班团实践(选修)

202410-20256

3

科创文化(选修)

202410-20258


4

劳动与志愿服务(必修)

202410-20258


5

阅读写作模块-写作部分

(发表文章或写作比赛获奖)


202410-20258


6

演讲沟通模块

(演讲辩论比赛获奖)

202410-20258


7

心理素质提升(选修)

202410-20258

二、认定形式

  1. 学术研习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

细分模块

考核方法

讲座

1学年参加不少于5次讲座者,可向辅导员提交讲座记录,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得0.5学分。(上限1学分)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

提供在普通期刊(有刊号)、省级以上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号、截图等凭证,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分别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1. 班团实践

 ①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③学工助理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处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④院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院团总支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⑤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会员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校团委统一认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30%

学生身兼多职的可累积第二课堂学分

认定范围

学分

团支委其他班委宿舍长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社团会员、宿管会工作人员、学工助理、团委宣传部一站两中心干事、校级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0.5学分

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院级团委组织部部门负责人、团委宣传部一站两中心部长、社团部门部长、院级学生会部门负责人

1学分

院级学生会主席、校级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社联部门部长副部长、社团社长副社长、广播站部门部长、大艺团部门部长副部长、团委宣传部一站两中心负责人、院级学生兼职团总支副书记、校级团委组织部部门负责人、宿管会部门负责人、学工助理部门负责人

1.5学分

校级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广播站站长副站长、大艺团主席副主席、团委宣传部部长、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宿管会会长、学工助理总负责人

2学分

补充说明

在大学生艺术团、学生会宿管会等学生组织校辩论队、运动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分别认定1.5个学分、2个学分。

所在班团组织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时任负责人(全体学生干部)分别另加1310个学分,并获得优秀等级。同一类别集体表彰取最高一项申报并认定。

因特殊情况班团负责人改选任期时长可放宽至半年以上必须跨两个学期),需团委或辅导员提供证明

  1. 科创文化

省级、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参考《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认定名单》和《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见附件),两份竞赛目录分别来源于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和全国高等教育学会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科创文化模块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已在团委官网—通知公告—发文栏公示的活动由校团委统一汇总,请勿在pu申请。

认定范围

学分及等级

竞赛活动类(除写作、演讲辩论比赛类)

校级竞赛活动优秀奖、校级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0.5学分(合格等级)

院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0.5学分(优秀等级)

省级竞赛活动优秀奖、校级立项课题主持人、省级以上立项课题小组成员

1学分(合格等级)

校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1学分(优秀等级)

国家级竞赛活动优秀奖

3学分(合格等级)

省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以上立项课题主持人

3学分(优秀等级)

国家级竞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10学分(优秀等级)

证书类

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如初级会计、证券从业资格证、中级口译证书、雅思6分以上、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需超过学位授予条件的,如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获得英语六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经认定,1项可获得0.5学分。

同一学生因不同项目多次获奖,可以多次认定累积学分;同一奖项仅计算最高获奖对应的学分。


  1. 劳动与志愿服务

细分模块

考核方法

宿舍劳动

由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认定。

 “免检宿舍”学期考核合格(中间无取消“免检宿舍”的情况),宿舍全体成员各得0.5学分。

在星级宿舍评比中获五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3学分;获四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2学分;获三星认定,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1学分。

获评文明示范寝室,宿舍全体成员各加1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获评文明寝室,宿舍全体成员各加0.5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获评寝室文明标兵者,加1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获评寝室先进个人者,加0.5学分,学分等级为合格。

同时以个人身份或宿舍身份获表彰,分值可叠加。

志愿服务

学生本人PU平台“成果认定-劳动与志愿服务”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点选“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

申请对象仅限于在校内外献血及参加校外志愿服务的同学。校内志愿服务的汇总表请相关负责老师统一汇总至团委吴蓓老师处,汇总后统一核对。

1校内外献血:【限申请1次】申请对象为2024-2025学年内,在校内外献血,且获得献血凭证的同学。需上传清晰的献血凭证,没有献血凭证或凭证没有本人姓名、时间不在2024-2025学年不予认定。符合条件的认定0.5合格学分。

2校外志愿服务:满15小时方可认定,必须有证明材料。未满15小时的不要申请。时长满15小时认定0.5合格学分,时长满30小时认定1个优秀学分(上限为1学分)。需上传有本人姓名及志愿服务时长的凭证,如盖章文件或证书,照片需清晰可见。没有盖章凭证或凭证没有本人姓名、没有服务时长、时间不在上一学年的不予认定。

创业活动

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维持运行一年以上,企业法人代表视同参加劳动,得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学生本人PU平台“成果认定-劳动与志愿服务”模块中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凭证截图,点选“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


  1. 阅读写作模块-写作部分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阅读写作模块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的发表文章的证明或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苗志华老师”审核认定


认定范围

学分及等级

发表文章类

在校级杂志官媒发表1000字以上原创文章

1学分(合格等级)

在省级报刊发表原创文章

3学分(优秀等级)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原创文章

10学分(优秀等级)

多名作者共同发表文章的,按照排名先后依次递减1个学分给予认定,但个人得分不低于1分。

写作获奖类

获校级写作活动优秀奖表彰

0.5学分(合格等级)

获省级写作活动优秀奖表彰

1学分(合格等级)

获国家级写作活动优秀奖表彰

3学分(合格等级)

获院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0.5学分(优秀等级)

获校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1学分(优秀等级)

获省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3学分(优秀等级)

获国家级读书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10学分(优秀等级)


  1. 演讲沟通模块

由学生本人在PU平台成果认定-演讲沟通模块进行学分申请,需在成绩证明栏中上传清晰的证书照片,点选“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已在团委官网—通知公告—发文栏公示的活动由校团委统一汇总,请勿在pu申请。

认定范围

学分及等级

获校级演讲辩论比赛优秀奖表彰

0.5学分(合格等级)

获省级演讲辩论比赛优秀奖表彰

1学分(合格等级)

获国家级演讲辩论比赛优秀奖表彰

3学分(合格等级)

获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0.5学分(优秀等级)

获校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1学分(优秀等级)

获省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3学分(优秀等级)

获国家级演讲辩论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10学分(优秀等级)


  1. 心理素质提升模块

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5次及以上可获得0.5个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统一认定。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1. 认定流程

915-919涉及学术研习、劳动与志愿中劳动模块、校内志愿服务模块、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由认定相关部门组织认定,汇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班团实践模块由学生组织所属部门组织认定,汇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

915-919日,涉及科创文化、阅读写作模块、演讲沟通模块未在团委官网—通知公告—发文栏公示的活动、劳动与志愿服务校内外献血以及校外志愿服务活动学生自行完成PU平台线上申请,截止时间后提交一律不予审核认定,提交申请时请注意选择审核老师,写作部分请选择“校团委-苗志华老师”审核认定,其他模块请选择“校团委-吴蓓老师”审核认定

918-925团委完成学分审核认定及汇总工作

930日前,团委公示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各模块学分

以下活动获奖名单已在团委官网公示,相关同学请仔细核对,勿在pu平台申请学分,如有重复申请,将取消相应学分:

奖项

科技强国,担当有我”征文比赛

青春杯”演讲比赛

我以祖国为荣”征文比赛

校园焕新彩,文创展风华”主题活动

我和我的祖国”合唱比赛

2024级道德小品大赛

“‘云’游雷锋馆,笔抒心中情”主题征文活动

笔墨生辉,厚记薄发”最美笔记大赛

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红色故事我来讲”演讲比赛

青春爱运动,健康强中国”打卡活动

春节节粮活动

绿植领养

红山杯新生辩论赛

模拟投资大赛

足球社“新生杯”比赛

知足常乐

瑜”见春日 “伽”倍美好

以青春“瑜”动,礼赞奋进新程

阅读无国界,书香满校园

飞盘嘉年华

模拟法庭

模拟联合国

红山杯”羽毛球比赛

镜映乡情,传承古韵”摄影比赛

青春向党,烟火人间映初心”摄影比赛

四六级主题活动

运筹帷幄

金铲铲挑战赛

舍我“棋”谁

商业策划模拟赛

趣味书旅,探寻读书月”

书香满校园,阅读伴成长”

奋斗驱萧索,不负少年时”电影海报设计大赛

三人成行”主题活动

红山杯”乒乓球争霸赛

新生杯”乒乓球乒乓球团体赛

逐梦杯新生3v3篮球赛

IT能力大比拼

创意手语,无限可能

携手并进筑梦想,团结奋进创辉煌

折返心路,乡愁悠悠

诗韵清明,心存远志

识图传情,筑梦今朝

四海同音

艺荟共生”人与自然校园文化艺术节

银幕声音·一路身影”广播站晚会

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表彰

基层团支部团日展示活动

会计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结项答辩

会计学院“丹心映征程,声韵颂华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主题朗诵比赛

2025年大学生商业案例分析大赛

国际经贸学院第一届模拟直播大赛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艺术节-“自然韵动,探趣之旅”

足球社“红山杯”比赛

燃青春之火,铸时代华章”微电影拍摄大赛

广播站朗诵比赛

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红山学院选拔赛


附件1: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认定名单.pdf

《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pdf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