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模块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15784AAA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模块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模块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序号

模块

认定时限

1

学术研习(选修)

2025年9月-2026年9月

2

心理素质提升(选修)

2025年9月-2026年9月

二、认定形式

1.学术研习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

细分模块

考核方法

讲座

1学年参加不少于5次讲座者,可向辅导员提交讲座记录,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学分。

2023级提交5-9张讲座纸认定0.5学分合格,提交10张讲座纸及以上数量,认定1学分合格;

2024、2025级提交5-9张讲座纸认定0.3学分合格,提交10张讲座纸及以上数量,认定0.6学分合格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

2023、2024、2025级在普通期刊(有刊号)、省级以上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号、截图等凭证,经辅导员审核合格,第一作者分别得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其他作者分别得0.5学分、1.5学分、5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2.心理素质提升模块

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校、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5次,2023级可获得0.5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2024、2025级可获得0.3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参加校、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10次,2023级可获得1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2024、2025级可获得0.6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优秀比例不超过认定总人数的30%,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统一组织认定。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活动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3.认定流程

9月21日-10月9日,涉及学术研习模块由辅导员审核认定,汇总至各学院团总支,团总支汇10月10日前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

9月21日-10月12日,涉及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由心理咨询中心组织认定,10月13日前汇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

10月14日前,校团委公示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模块学分。


附件1: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