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模块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模块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序号 | 模块 | 认定时限 |
1 | 学术研习(选修) | 2025年9月-2026年9月 |
2 | 心理素质提升(选修) | 2025年9月-2026年9月 |
二、认定形式
1.学术研习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认定。
细分模块 | 考核方法 |
讲座 | 1学年参加不少于5次讲座者,可向辅导员提交讲座记录,经辅导员审核合格,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学分。 2023级提交5-9张讲座纸认定0.5学分合格,提交10张讲座纸及以上数量,认定1学分合格; 2024、2025级提交5-9张讲座纸认定0.3学分合格,提交10张讲座纸及以上数量,认定0.6学分合格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
发表学术论文 | 2023、2024、2025级在普通期刊(有刊号)、省级以上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刊号、截图等凭证,经辅导员审核合格,第一作者分别得1学分、3学分、10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其他作者分别得0.5学分、1.5学分、5学分,学分等级为优秀。 |
2.心理素质提升模块
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校、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5次,2023级可获得0.5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2024、2025级可获得0.3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参加校、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10次,2023级可获得1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2024、2025级可获得0.6个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优秀比例不超过认定总人数的30%,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统一组织认定。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开展的心理类讲座活动只可认定第二课堂“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的学分,不可认定“学术研习”模块的学分。
3.认定流程
9月21日-10月9日,涉及学术研习模块由辅导员审核认定,汇总至各学院团总支,团总支汇10月10日前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
9月21日-10月12日,涉及心理素质提升模块,由心理咨询中心组织认定,10月13日前汇总附件1至团委吴蓓老师处。
10月14日前,校团委公示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模块学分。
附件1:学术研习心理素质提升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