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6-03-04浏览次数:11AAA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中国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青年文明号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发挥新作用,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5〕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青团中央决定启动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创建集体须通过团委进行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备案,由团委汇总后统一报省级团委。要拓展并厚植创建的基层基础,扩大创建基数,政治引领、经济建设、科技创新等11个领域均应有一定覆盖。

二、工作重点

1.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创建集体结合岗位实践,主动开展思想引领、资源共享、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公开评议、文化倡导、网络文明、政策宣传、创先争优、公益服务等主题活动;支持本地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实践活动,分享先进经验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严格创建规范。创建集体制定切合实际、适度领先、责任到人的创建目标;发挥团干部和青年骨干作用,强化全体成员在创建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创造性;建立健全适合行业特点、岗位要求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重点围绕思想引领、技能提升、技术攻关、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培育有形化、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载体。

3.提高管理质量。团委将及时跟进了解创建集体的情况,加强联系指导和管理服务,通过开展创新攻关、岗位练兵、骨干培训等活动,为创建集体搭建岗位建功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发挥创建集体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青年参与文明创建。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把好创建源头,加强资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按时保质推进工作。于4月1日17:00前,将附件与活动方案发送至邮箱hstwzzb2025@163.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千老师,联系电话:025-57879809,电子邮箱:1798167567@qq.com,联系地址:生活服务中心BQ409。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