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毕业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06-03浏览次数:10AAA

各学院:

根据南京市和栖霞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政策和要求,2025年度在南京市以外地区门诊未使用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以下简称“社保卡”)结算医药费于2026年初开始报销,因毕业生情况特殊,即将在20256月离校,因此,为了方便毕业生报销医药费,将于20256月收取报销材料

本次门诊医药费报销对象为2025参加了大学生医保,且20256月毕业的本科生、专转本学生。

医药费报销材料:门诊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与门诊发票日期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详情请参照《南财红山学院大学生医保报销分类指南(202412月)》。所有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原件上交至栖霞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不予退回。

报销时间202564-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报销地点智圆楼B206吴老师;有任何疑问请咨询:025-57879888


友情提醒:

1.在南京市就医,必须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且必须刷社保卡或“南京医保”公众号上面的“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宝上医保信息不准确,请勿使用),否则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2.超出南京市范围就医,请提前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切勿使用支付宝或“江苏医保云”等医保信息不准确的平台,再使用盖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章的社保卡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须使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里的“医保电子凭证”,若参保地不是“南京市”,下拉选择“南京市”。若是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长期居住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切勿选择“临时外出备案”,否则报销比例下降20%

3.参保毕业生的医保报销待遇截止至毕业当年的1231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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