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班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并在2024年“五四”表彰期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数量及评选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评选数量:2个
2.产生原则:根据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团干部述职结果确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数量:按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即不超过21个(具体数量视报名团支部而定)。
2.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支部委员整体素质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要求,2023年度被评定为五星级及以上团支部。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与主题教育活动,本年度积极开展团学活动,围绕清明节、五四运动、国庆节等纪念节日开展主题活动。
(4)班子建设好。团支书能够按时完成团委、团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
3.凡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1)本支部课程重修率高于全院各班平均值;
(2)本支部学生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平均得分在950分(1年)以下;
(3)支部成员有受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4)不执行上级团组织任务的。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数量:各团支部按团员数的8%上报。
2.评选条件:
(1)必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入团时间以入团志愿书记录为准。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保留团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不参评。
(2)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关注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政治是非辨别能力,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旗帜鲜明跟党走。
(3)道德品行优秀。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委、团总支开展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主动完成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团员荣誉感;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以智慧团建系统记录为准)。
(5)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6)在学院评比中经公示后无异议。
3.凡评议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1)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不履行请假手续,有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者;
(3)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得分在950分(1年)以下者;
(4)课程挂科且补考未通过者;
(5)大三、大四年级英语四级考试(国贸专业六级)未通过者。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团干部
面向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职工评选8位左右,2023年度考核合格,在共青团工作中有突出成绩且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
(2)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4)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依托“联青服务站”,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题,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7)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学生团干部评选
(1)评选数量:按学院团干部总数的10%评定;本次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不得兼报“优秀共青团干部”。
(2)评选对象:院系团组织、学生会主要成员,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3)评选条件:面向全院团员青年开展评选,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且参评时继续担任团干部。
②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学院党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③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④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⑤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
⑥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精诚团结,能够深入团员青年,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工作热情,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
二、评选办法
(一)各系团总支组织所属团支部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初评结果经各系团总支审核后,按申报类别填写相关表格。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按照通知规定的名额分配申报,各系团总支在征求团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报请各系党总支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再行申报;“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由各团支部按照评选比例和要求提出初选名单,支部大会通过,经团总支审核汇总,报请各系党总支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再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系团总支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充分运用好团员教育评议、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结果,确保推报人选在团员青年中的公认度较高。要对推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各系团总支对推报人选结果及其材料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比例(团员8%、团干部10%)分别遴选推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切勿推报超出比例外人数;规范推报流程,确保拟推报个人、组织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并对所有推报人员、组织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推报人选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提交至院团委。各院级团属组织推报人选的考察、公示、报送工作由院团委组织部参照执行。
3.严格进度,确保按时报送。各团总支、团组织请于2024年4月19日16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8167567@qq.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团委C201办公室(桥头校区)。电子材料命名为XX系(组织)-两红两优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docx
附件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学院汇总表.docx
联系人:千老师 联系电话:87762024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