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即团组织推优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基础工作,使推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要求,现开展红山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团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推优对象为红山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学生,且为共青团团员(团龄满一年);
(二)思想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执行团支部主题教育活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满三个月;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我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热爱本专业,认真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成绩排名班级前50%,大三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应达到学院要求;
(五)积极组织、参加院、班的有关活动,能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
(六)以下情况应优先考虑:院系两级学生组织、班级在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称号;为学院做出特殊贡献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志愿者工作、表现突出。
二、推优流程
(一)由各团支部(包含功能性团支部)召开团员推优大会,根据团支部构成,分别由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团学组织指导老师、学生党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推优小组,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具备发展党员基本条件的优秀团员中拟定候选人名单,各团支部团员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推优人选。实际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二)各团支部推优名额不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5%,功能性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不占用班级团支部名额。
(三)推优过程中,每名参与投票者推选人数不得超过班级团员总数的15%,超过的为无效票;班级推优名单按得票数多少上报(推荐人得票需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四)院团委公示推优结果。
三、入党积极分子表格上报
1.获得推优资格的同学,同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和《团组织推优审核表》,“联系人”填本班辅导员与年级组长(正式党员),党小组意见与党支部意见栏暂不填。
2.辅导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中“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应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后至少3个月。
请各团支部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表格进行收集整理,汇总交至各系团总支处,各系团总支审核后,纸质版于10月17日交到团委千继贤老师处(BQ409办公室),电子版以系为单位统一发给团委千继贤老师。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