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年审与2024~2025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10AAA

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切实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已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开展学生社团年审与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社团需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客观的可反映社团运营情况的年审材料,学院团委社团管理部门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只有通过年审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运行情况良好的社团,可在评奖评优、活动经费等方面获得适当的表彰激励。未通过年审的学生社团应进行相应整改,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整改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之外的其他活动。

二、工作对象及工作流程

所有已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及新成立社团。

(一)材料填报

各社团需如实填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年审信息登记表》(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新媒体平台开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活动统计表》(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4社团章程。若有社团名称、指导教师变更,需在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年审信息登记表》内进行说明

(二)审批流程

院团委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结果进行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疑问各学生社团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院团委提出。

公示期结束后,通过年审的社团注册登记后可正常开展社团活动,未通过年审的社团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工作支持与要求

(一)指导老师配置

每个社团配备1位指导老师,每名指导老师至多指导2个社团,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

(二)社团负责人条件

社团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50%之内。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党的发展对象,同时优先遴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党的发展对象担任社团负责人。

(三)社团组织建设

1.各社团成员须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

2.每名学生至多参与2个社团;

3.各社团成员人数不得少于20人。

)材料报送要求

1.年审材料经社团指导教师初审后,社团负责人于2024121817:00前将年审材料的纸质版汇总至生活服务中心BQ408同时将打包好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JCJDXHSTW@163.com,命名为:社团名称

2.社团需报送材料: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年审信息登记表》、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新媒体平台开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活动统计表》、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团章程。

四、年审信息变更备案

在年审工作时间外,社团如需对年审信息进行变更,请社团负责人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并报送材料。

五、注意事项

各社团负责人对上述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院团委。

联系电话:025-57879808 胡老师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年审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新媒体平台开设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活动统计表.docx

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docx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