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4-12-13浏览次数:10AAA

各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面向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实施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3日

二、主要内容

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一)召开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按照开展会前学习、查找差距不足、召开组织生活会、评价与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详情请参照附件1,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

(二)落实团员先进性评价

严格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见附件2)的文件要求,根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关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综合运用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方式,持续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

(三)“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

根据“三会两制一课”开展要求,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各支部“团员教育评议”采用自我学习、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作为团籍注册的重要依据(是团内各项荣誉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工作实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过程性材料留存。运用好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进一步激发团员活力,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

基层团支部根据时间要求有序推进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以及年度团籍注册等工作,并填写《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整理活动开展照片2-3张。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汇总后填写《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12月25日前将附件3、4以及活动开展照片发送至1798167567@qq.com。同时,及时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人:老师025-57879808

附件1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docx

附件2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pdf

附件3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记录表.docx

附件4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docx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