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10055AAA

各学院(总)支部、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激发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并在本年度“五四”表彰期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类别、数量及评选方式

(一) 五四红旗团总支

1.评选数量:全校共评选2个。

2.产生原则:根据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答辩会暨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结果确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数量:21个左右。

2.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2024年度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各个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参与志愿服务、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注:凡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1)本支部所在班级课程重修率高于同年级同专业各班平均数;

2)本支部学生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平均得分在950分(一学年)以下;

3)支部成员有受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4)不执行上级团组织任务的。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对象:在校在籍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2.评选数量:各学院团员总数的8%以内;团属组织全体团员的8%以内。

3.评选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提供相关材料截图),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以智慧团建系统记录为准)。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人选年龄须在二十八周岁以下(1997年6月30日以后),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入团时间以入团志愿书记录为准。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注:凡评议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1)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所学课程存在挂科且补考未通过者;

3)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有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者;

4)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得分在950分(一学年)以下者;

5)大三、大四年级英语专业专四考试、其他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国贸专业六级)未通过者。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团干部评选

1)评选数量:共评选8名左右。

2)评选对象:专、挂、兼职团干部。

3)评选条件:

面向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职工进行评选,2024年度考核合格,在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

2)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4)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依托“联青服务站”,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题,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7)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学生团干部评选

1)评选数量:不超过校院两级学生团干部的10%。

2)评选对象: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会主要成员,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3)评选条件:

面向全校学生团员开展评选,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团干部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5)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

6)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精诚团结,能够深入团员青年,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工作热情,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

注: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本次申报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的,不得兼报“优秀共青团员”。

凡评议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1)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所学课程存在挂科且补考未通过者;

3)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有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者;

4)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得分在950分(一学年)以下者;

5)大三、大四年级英语专业专四考试、其他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国贸专业六级)未通过者。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团总支根据通知要求,按申报类别填写相关表格。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按照评选比例和要求,在征求团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报请学院党总支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再行申报。“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由各团支部按照评选比例和要求提出初选名单,支部大会通过,学院团总支审查,报请各学院党总支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再行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得通过校院两级团组织途径同时申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充分运用好团员教育评议、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结果,确保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团员青年中公认度较高。对推报候选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各学院对推报人选结果及其材料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比例:团员8%、团干部10%分别遴选推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切勿推报超出比例外人数;规范推报流程,确保推报个人(单位)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并对所有推报人员(单位)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推报人选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提交至校团委。各校级团属组织推报人选的考察、公示、报送工作由校团委组织部参照执行。

3.各学院团委应于2025年4月7日16点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stwzzb2025@163.com,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生活服务中心BQ408李老师收。所有材料均以学院、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材料命名为××学院(组织)-两红两优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明确要求依据智慧团建记录情况的,需提供相应截图证明,材料不全者不予认定;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得兼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学院不再递补名额。所有团干部任职及团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本次评选学生团干部界定范围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成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5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5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5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5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学院汇总表.docx

附件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5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学院汇总表.docx

附件6:“优团”“优干”智慧团建及PU截图模板.docx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5-57879808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