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以及2014级专业任意、专业限定选修课补选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类型
(一)单开班重修
学校针对部分不及格学生较多的课程单独开设重修班(若报名人数不足30人将停开,另行通知改选),周末授课(15周左右考试结束)。单开课程如下(后面的7位数为课程代码):
桥头校区:《微积分Ⅲ(上)》1200220、《微观经济学》070005B、《基础会计》0400020;
福建路校区:《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2100038、《金融学》0502060、《计量经济学》060001A、《线性代数》300002A。
(二)跟班重修
学生可以选择本学期(本校区)开设教学班的课程,进行跟班重修。如果重修课程与本学期上课时间冲突,则不能报名跟班重修。
(三)自学重修考试
凡上课时间冲突、跨校区无法跟班重修的,可选择自学重修。自学重修在系统中“我要报名”里报名。外语选修课(是必修课)只接受自学重修考试报名。
已经单开班的课程建议选单开班重修,不选跟班、自学重修。
二、转专业(不含降级转专业)学生补修转专业前课程按重修规定执行。
三、2014级学生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缺学分的,补选同课程性质的课程,且只能选跟班上课,选择自学重修报名的报名无效。
四、报名时间
(一)2014、2015、2016级:9月15日12:00—18日
2014级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在同一时间补选
(二)2012、2013级:9月20日前
五、报名方法
学生可登录红山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210.28.81.14/),或从红山学院教务处网站首页左下方点击“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点击选课界面。用户名为学生学号,输入密码,选择“学生”,点击“登录”按钮;。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1:红山学院重修报名操作指南》。
2012、2013级已毕业学生联系辅导员进行手工报名;选择单开班、跟班或自学重修,报名时要注明;选择跟班重修的要注明上课时间及任课老师。
六、重修缴费:根据物价局规定,重修缴费标准为80元/学分。
(一)、缴费方法:
2014、2015、2016级学生使用校园一卡通在校园内各自助终端缴纳报名费,缴费路径在“综合业务”下面的“校园内缴费”;2012、2013级学生在学校网络缴费平台http://58.213.14.79/payment/缴纳报名费,初始用户名、密码为学号(也可能为身份证后6位)。
(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七、专业任意和专业限定选修课补选不需缴费。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重修课程选择时请注意课程代码,需要和修过上述课程代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成绩,且只能选修本学期所开的课程。由于执行各年的教学计划,已经停开的课程将重修不了,只能申请考试。
(二)、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应根据自身的学习时间、精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重修课程数量。
(三)、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1、单开班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含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
2、跟班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与所跟班级计算方法一致;
3、自学重修:自学重修考试按该课程考试卷面成绩计总评成绩。
(四)、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在教学开始后又不参加重修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跟班重修学生报上名后即可跟班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单开班学生须根据单开班课表参与教学活动。
(六)、重修成绩不作为各类评优、评奖、选拔、推荐等工作的依据。
附件1:红山学院重修报名操作指南.doc
红山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