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南财大红教字〔2017〕156号
为切实做好各级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的管理工作,发挥教改课题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促进和推动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改课题的组织
学院鼓励和支持各系自拟项目、自筹资金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院级教改课题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二、教改课题的研究内容
A类: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
B类:专业类人才培养方案及系列课程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
C类: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
D类: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包括软件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
E类:其它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1.教务处每年10月发布院级教改课题申报通知,各单位组织申报,汇总后报教务处。(教改课题申请表见附件1)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教务处公示后公布教改立项评审结果。
四、项目经费支持及管理
1.学院建立教改基金,给予教改课题一定的经费资助。
2.院级教改课题采取项目负责人制,课题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专款专用。
五、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2.项目到期时,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对验收未通过者限期进行整改,并进行第二轮验收。
4. 未按时结题者和验收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下一轮课题申报。
六、成果运用
1.凡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下一轮课题立项时,给予优先考虑。
2. 学院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教改研究成果交流。
3.凡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可以优先申报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已结题的教改研究项目经教学实践检验,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大推广价值的,可以在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本办法依据南财大教字[2016]156号文修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申请表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