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9-29浏览次数:1276AAA

各系: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评价,提高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现就本学期各类课程期中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0--11教学周

二、考试课程

1、教务处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

2017级:微积分Ш(上)、微观经济学

2016级:线性代数、金融学、财务管理

2、其它课程由开课系负责自行组织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2016级、2017级法学、英语专业学生的期中考试课程由文法系确定,报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命题

1、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请各系组织教师命题出卷,只需一卷。

2、期中考试命题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做统一要求。

四、组织工作

1、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老师的安排,公布考试安排,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课程归属系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出卷、阅卷、登分等。1025日前各系将试卷送交教务处印制。

3、具体要求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五、总评成绩构成比例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做如下原则性规定:

1、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2、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成绩占比60-70%

3、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其它事项

1、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所跟班级的期中考试。

2、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时间为1111日、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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