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及管理研究实践,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院级教学改革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经验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应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二、立项范围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及教材建设、通识教育改革、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教师教学发展等教育教学各个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详见《2017年度教学改革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
三、选题、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2.能充分体现研究的实践性。鼓励提出结合我院本科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的选题,且成果具有实用价值,能付诸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有推广应用价值;
3.体现三新:立意新、视角新、方法新。对思路清晰、方案具体、基础良好、便于实施的研究课题予以优先立项;
4.因2016年院级课题未结题,相关主持人本次暂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四、申报立项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教学改革课题申报表》(附件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推荐;
2.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评审活页(一式两份)与汇总表(一份)集中报送教务处杨老师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版本发送至1910809469@qq.com。
3.11月10日专家评审,经学院批准后公示结果。
4.课题主持人于11月13日签订立项书。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表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且第四、五项须在一页上。
2.联系方式:行政楼204室杨老师,87762059。
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