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0周至第11周(11月6日-11月17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3.各系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
4.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5.听取任课教师对学院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院、系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1.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各系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
2.组织听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院领导、系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听课;各系须组织听课或观摩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召开教师座谈会,检查各教学环节运行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系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各系根据本通知制定本系“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11月7号(下周二)统一送交教务处,同时自留存档。
2.《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系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各系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3.院领导、系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课记录及汇总表纸质版、各系组织的观摩教学听课记录纸质版于11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并提交电子文档。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须系主任签字后留系存档,于11月22日前送教务处进行意见汇总,并提交电子文档。
五、问题反馈
教务处应针对期中教学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反馈至各相关系部。各系部须应提交整改意见,由教务处上报学院。
红山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