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2017级学生转专业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1-22浏览次数:13AAA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7级学生一年级末转专业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转入国贸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分;

(三)到一年级末,已修满现专业第1-2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

二、转专业要求

(一)跨专业大类转入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全院范围内优秀学生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2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二)专业大类内转入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经济学类内其他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保险学、税收学)转入金融学专业、管理学类内其他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转入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及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且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三)转入其他专业的要求

除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外,转入其他专业原则上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及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且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三、成绩计算范围

成绩是指第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含CET)。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是:公共基础课(不含《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

四、转专业限额

会计学专业转入限额为220人;财务管理专业转入限额为50人;审计学专业转入限额为50人;金融学专业转入限额为100人;其余专业转入限额均为10人。英语和法学专业的转出限额分别为10人。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每人可以填写两个转入专业的志愿,在专业转入限额内,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分批转入。

五、转专业遴选

(一)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且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人数未超过该专业转入限额,则不再进行遴选,直接转入。

(二)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且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转入限额,则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转入,直至转入限额满。若专业最末录取名额出现平均学分绩点(保留2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不再对同分学生进行比较,全部转入。

(三)一年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20%的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申报同一专业人数若超过该专业限额,则全部接收此类学生转入该专业,不再接收其他申请学生。

(四)英语和法学专业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转出,直至转出限额满。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尤其是拟申请转出或转入法学、英语专业的学生)应充分考虑需要补修课程等各方面因素,慎重做出理性选择。

(二)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要求返回原专业学习。

(三)学生转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入专业没有修读的课程需要补修。相近课程替代由教务处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