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3-09浏览次数:143AAA

各有关部门: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类型

(一)单开班重修

学校针对部分不及格学生较多的课程单独开设重修班(若报名人数不足30人将停开,另行通知改选),周末授课,具体课程如下(后面的7位数为课程代码)

福建路校区:《经济统计与分析软件基础(210254A)》、《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00087C)》;

桥头校区:《微积分Ⅲ(下)(120023E)》。

修过上述课程的学生,需要重修时请“选修单开班”,不接收自学重修。

(二)跟班重修(含选修专业选修课)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教学计划中含有本学期开设教学班的课程,进行跟班重修(专业选修课补学分只能选择“跟班选修”)。如果重修课程与本学期上课时间冲突,则不能报名“跟班重修”。

(三)自学重修

凡课程冲突无法跟班重修的学生,可选择自学重修。外语选修课只接受自学重修考试报名。专业选修课补学分,选择自学重修报名的报名无效。

二、重修报名时间

(一)201420152016201731212:00318

20142015级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在同一时间补选

(二)20122013级:319

三、重修报名方法

学生登录红山教务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选课”;点击课程下拉列表(空格框旁的小三角箭头),显示所有课程;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后(框内只显示该门课程),根据课程情况选择“跟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或“自学重修”。

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附件:红山学院重修报名步骤.doc

20122013级已毕业学生315日前联系辅导员进行手工报名,报名时请注明重修类型,选择跟班重修的要注明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

四、重修缴费

根据物价局规定,重修缴费标准为80/学分。缴费方法:20152016使用校园一卡通在校园内各自助终端缴纳报名费,缴费路径在“综合业务”下面的“校园内缴费”;已毕业的学生(20122013级)选择学校网络缴费平台http://58.213.14.79/payment/缴纳报名费,初始用户名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或者学号;2014级以上两种均可(注意不要重复缴费,重复缴费者恕不退还)。

缴费时间:330日—44日。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有部分学生专业选修课(专业任意、专业限定)需要补修学分的学生,在本次跟班重修报名中补选,选择自学重修报名的报名无效。补修专业选修课学分,不需缴纳重修费。

(二)重修选修的课程代码与需重修的课程代码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成绩,且只能选修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外语选修课课程下拉列表中没有课程代码,只要选择以前所修名称一致即可。由于执行各年的教学计划,已经停开的课程将重修不了,只能申请考试。对确认停开的课程,由辅导员统计考试的名单,报教务处。

(三)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应根据自身的学习时间、精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重修课程数量。建议二、三年级学生选择2门以内。

(四)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1)单开班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含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

2)跟班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与所跟班级计算方法一致;

3)自学重修:自学重修考试按该课程考试卷面成绩计总评成绩。

(五)单开班和跟班重修学生须在选课后就开始参加重修课程教学活动。

(六)重修成绩不作为各类评优、评奖、选拔、推荐工作等的依据。

(七)重修课程不予补考。

  

附件:红山学院重修报名操作指南.doc  

  

红山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