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大红教字〔2016〕73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结合我院教育教学要求,打破原有的学院、班级建制,面向全体学生,重新组合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选项必修课和体育选修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和爱好学生的需要。
一、开设体育课的年级
1.一、二年级学生开设体育选项必修课。
(1)专项运动技术、技能及素质占总成绩的70%,按各项评分标准进行测评;
(2)体育理论占总成绩的10%;
(3)体育课堂表现占总成绩的20%;
2.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定。
3.三、四年级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体育成绩按评分表评定。时间安排在第五、第七学期进行。
二、组织与实施
1.学生必须认真上好体育课。对学年体育课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三周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试后仍不及格,则该学年成绩评定不及格。学生毕业时体育课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否则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
2.学生因故不能上体育课者,必须书面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一次总成绩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总成绩扣1分。
3.体育课考试作弊,一律按学院规定处理。
4.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具体手续为个人申请,校医院证明并做出鉴定,经研究,给予部分项目免测或安排上保健体育课。
5.学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生毕业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否则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
三、其他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