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大红教字〔2017〕152号
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抽检时间
抽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查,各系原则上于每年7月中旬前完成自查工作;第二阶段是学院抽检,于每年9月中旬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专项检查。
二、抽检数量
第一阶段:各系按20%的比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应全部检查,抽检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阶段:教务处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进行评估。
三、抽检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性;
(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
(三)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饱满程度、认真负责程度;
(四)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有抄袭或剽窃行为。
四、结果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结论反馈至相关系负责人,结论作为各系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依据南财大教字[2005]217号文修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