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公示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6-27浏览次数:14AAA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以及河北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工作有关要求的规定,我院2017级贸易经济专业刘孟缘同学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学,院学生处和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申请和材料逐一审核,确认转学理由正当,高考成绩高于转入学校拟转入专业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生转入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并对刘孟缘进行转学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627日至7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4802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