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9周至第10周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9周至第10周(10月28日—11月8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是否有随意调停课或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
3.各系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师校内外培训情况;
4.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5.期中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6.听取任课教师对学院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院、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和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与问题排查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教师自查自评与教学学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各系须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查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不规范性行为。教风学风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2.组织听课和查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院领导、系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做好听课工作;各系组织好公开观摩教学,做好详细听课记录。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系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运行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各系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系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4.教改课题督查。
各系对本系教师2019年立项在研的教改课题进程进行督促检查。
5.院领导和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负责人参加系教研室活动及座谈会。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各系须根据本通知制定本系“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10月28号前发送电子版材料,同时自留存档。
2.“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教学周历执行情况汇总表”由课程所在系存档保管,其中师生座谈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各系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详细阐述。“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各系自留存档外,还须系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进行汇总。
3.院领导、系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课记录及汇总表纸质版、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各系自留存档,并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材料。
4.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行政楼204教务处杨老师;电子版材料压缩发送至njue_hsxy_jwc@163.com,命名格式“系部名称、2019-2020-1期中教学检查材料”。
五、其他事宜
教务处针对期中教学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反馈至学院和各相关系部门。各系部须根据反馈意见提交整改报告,由教务处上报学院。
附件:
红山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