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比赛暨省赛选拔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3-12浏览次数:20AAA

各部门、各系:

疫情防控期间,为科学合理、扎实有序地做好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创新创业竞赛的备战工作,学院研究决定,由教务处牵头开展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比赛暨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比赛暨省赛选拔工作,由分管院领导负责,教务处牵头,学生处、团委和各系共同协作完成该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基于学院实际情况,我院报名参加校内比赛的团队数量不低于100个。各部门、各系须按学院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务处

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培训、校赛评选、省赛推荐等系列工作。

(二)学生处、团委

面向师生做好大赛宣传,积极发动学生组建团队参赛。具体安排如下:

1)团委:积极组织我院29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全部参加;学生处协助团委对接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发动学生参赛。班主任发动所带班级同学参与申报,担任指导教师并优选项目,每位班主任原则上要推动组建23个项目团队(文法系班主任原则上推动建立12个项目团队);辅导员要全力协助班主任工作,配合班主任做好发动工作。

2)学生处:深入挖掘已创业的校友(往届毕业生)参赛;提供学生注册一站式服务及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服务。

(三)各系

各系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师生组队立项参赛,确保完成本学院初赛项目任务数;负责项目指导教师的安排、校赛评选项目的推荐。

三、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以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预计开放时间为 2020  4  5 日,开放期限预计1个月。

四、激励政策

参赛团队在校赛、省赛及国赛中获奖,按学院有关文件予以奖励。

(一)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获奖的,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获奖团队的参赛学生

参赛学生获校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科研与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登记办法》,可替代创新创业类教育模块学分。根据项目性质,也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教育模块和专业任意选修课模块学分。参赛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学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颁发奖励金。

五、培训工作

近日,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的建议》,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公共平台”“备赛专栏”(网址http://180.108.46.32:83/26/31/list.html里提供了大量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在线教学资源供各高校学习,现对培训工作做如下要求。

1.由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工作几乎涉及到我院每位教师,因此各教学系需布置全体教师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公共平台”“备赛专栏”里进行线上学习、培训。分团委安排班主任、辅导员通知全院学生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公共平台”“备赛专栏”里进行线上学习、培训。借本次大赛培训契机在学院营造出全员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学习的浓厚氛围。

通过开展相关在线学习,掌握大赛政策,了解往届大赛经验,掌握竞赛基本知识和参赛技巧。

2.在学习、培训基础上,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结合专业背景,构思谋划参赛项目,可以跨专业、跨年级、跨系配强团队。校级初赛团队组成后,各团队指导教师需进一步组织团队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加强团队沟通交流,凝练思考项目方向,深度打磨项目内容。

3.教务处将不断收集相关资料,适时安排有关针对性培训。

4.已组建团队可加入QQ交流群: 512881268(红山互联网+双创比赛交流)


附件1: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的建议.pdf

附件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政策解读与经验分享.pdf

附件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教高函【2019】8号)(去年通知,供参考)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