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评估院3月23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4号)。按照该通知要求,目前尚未完成转设、且已有法学类(代码0301)专业毕业生的独立学院参加本轮专业综合评估,我院法学专业被列为本次评估专业。
为切实做好红山学院法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以评促建,进一步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2021年法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按照“规范管理、强化定位、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评估专业的自查、自评工作,找准支点,狠抓重点,突破难点,圆满完成专业综合评估各项工作。同时将专业综合评估与常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办学硬件扩充和软件提升、学院内涵发展和外延拓展紧密结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切实提高学院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学院办学实力和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工作目标
明确办学定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院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高质量完成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本次法学专业评估顺利通过。
三、工作机构与职责
为做好我院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稳步推进,特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如下:
(一)学院专业综合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鞠明富、李连军、朱兆健
成 员:杨 军、王晓庆、王晨婷、高永东、程宏云、朱正飞、陈 宁、张 进、金怡顺、李 平
主要负责部署本次法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协调解决与专业综合评估相关的教学条件和教学政策等问题的落实。
(二)学院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杨 军
副组长:张 进、金怡顺、李 平
成 员:李 磊、姚学峰、张太海、朱 群、张秀芹、张银华、谢建平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学院专业综合评估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具体承担法学专业综合评估的各项工作等。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 平
主要负责沟通、联络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进程
为保证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流程,现将法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评、修改完善、整理上报、接受现场考察和整改提高等六个阶段,各阶段主要任务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4月1日至4月10日)
1.召开法学专业综合评估动员会,传达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21年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目的与重要意义,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投入到法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中,认真落实法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
2.成立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3.明确各部门专业综合评估工作任务及责任,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日程和实施方案,提供专业综合评估所需的基础材料目录。
(二)自评阶段(2021年4月11日至5月31日)
1.理解并领会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的内涵,细化分解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评估指标体系,明确状态数据报表和自评表各项内容的填报要求。
2.在全面总结和分析专业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法学专业的《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
3.通过自评,形成法学专业的《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
4.依据指标体系,收集、整理近四年法学专业建设的支撑材料,整理汇总重要基础数据和佐证材料。
(三)修改、完善阶段(2021年6月1日-7月10日)
1.学院专业综合评估领导小组对完成的评估材料,组织院内初审,文法系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
2.聘请校外专家对院内初步定稿的评估材料提出意见。
3.文法系进一步修改、完善状态数据统计报表、自评表及支撑材料,完成定稿。
(四)整理上报阶段(2021年7月11日至7月14日)
1.文法系将状态数据统计报表、自评表和支撑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评估网站。
2.教务处将《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和《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状态数据统计报表》书面打印稿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5日左右分别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教育评估院。
(五)接受现场考察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
1.落实专家组进院现场考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法学专业的自评表,制作汇报材料,积极做好现场汇报各项准备工作。
(2)复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试卷等重点评估材料。
(3)认真做好法学专业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学实践基地、专业图书及网络资源的数据统计。
(4)根据要求,收集梳理评估前三年的基础材料,并及时整理到位,随时准备向专家组提供与法学专业相对应的各种原始资料,便于专家组查询与复核。
(5)做好专家组现场观摩法学专业教学与专业师生访谈(了解专业教学情况)的准备工作。
2.全面检查法学专业的教风、学风、教学秩序,校园环境及师生迎评准备等情况。
3.根据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场考察流程,协助专家组做好进院现场考察评估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召开评估专业建设现场考察工作汇报会、专题剖析会、评估意见反馈会,协助现场考察专家做好观课、教学设施考察、教学实践基地走访、基础资料核查等相关工作。
4.听取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
(六)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1月至3月)
1.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对照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对法学专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根据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整改内容和措施,在规定时间内确保达到专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做好专家组整改回访准备。
3.召开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亮点,提炼特色,进一步促进学院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专业综合评估是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专项检验,对于我院的事业发展和社会声誉提高有着重大影响。全院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树立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顺利通过评估。
(二)统筹安排各司其职
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是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在迎评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院的统筹安排,分工协调到位。具体负责人员要明确工作职责,全身心投入,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阶段的专业综合评估工作任务。
(三)把握内涵狠抓落实
对照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指标体系与合格标准,深刻领会内涵,准确把握一、二级指标及各个观测点的内容,并按照专业评估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做到不延误、无遗漏。
(四)建立机制保障到位
为努力做好专业综合评估各项工作,根据专业综合评估的工作需要,学院将建立专业综合评估工作保障机制,被评专业将加大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基础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同时给予迎评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各项迎评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评建办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