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首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和示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0-06浏览次数:1799AAA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 高〔20203 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 号)精神,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有效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学院研究决定,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和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额

本次拟立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不少于5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不少于15项。

请各部门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立项工作。

二、立项要求

1.专业层面要结合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加强课程教材建设,落实教学改革任务,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建立课程思政集体教研制度。

2.课程层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等,建设课程团队、明确教学内容,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效果评价,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3.广大教师要强化育人观念,在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要让立德树人成为每位教师的神圣使命和岗位职责,牢记育人使命,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让专业教育与课程思政教育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受教育与熏陶。

三、经费保障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拟下拨10万元/专业建设经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拟下拨2万元/课程建设经费。涉及信息技术手段的相关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不计入建设经费。

四、申报流程

1.2021  10  30日前:系部组织申报,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2.2021  11  15 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下拨建设经费;

3.2022  12  1 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公布验收结果。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于 2021  10  30 日之前将附件2、附件 3纸质版一式2份报至行政楼204,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njue_hsxy_jwc@163.com(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邮件名称为:部门名称+课程思政,如“文法系课程思政”)。

2.院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教务处

20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