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原则和研究周期
(一)申报原则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均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
1.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的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研究。
3.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二)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三、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一)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各拨付批准经费的 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鼓励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二)各项目依托高校按要求落实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每项不低于 1 万元。对未按规定给予资助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取消其下一年度该类项目申报资格。
四、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3 年 1 月 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3 年 1 月 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 1 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项目的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5 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3 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申报思政类项目的思政课教师或辅导员,须在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 4 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近 2 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 2 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 1 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5.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教育部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高校,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五、申报限额
(一)重大项目限报2项。思政重大专项4项,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限报2项,辅导员限报2项。
(二)一般项目限报10项。
(三)思政专项限报10项,其中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分别不少于30%。
六、申报程序和报送要求
(一)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14日之前。
(二)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双方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要求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预期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在获批项目后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三)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四)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4)。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纸质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集中报送至小红楼(面向行政楼左手边第二栋),电子版材料(以学校+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940827401@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7366270412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