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1054AAA

各系、部:

现开展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 3-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院院聘在岗的科技类学科专任教师。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8 1 1 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自筹经费项目将由省教育厅在申报的面上项目中选定,建议申请人在申报书上选“同意转自筹”。面上项目我院限额申报6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 年度)》(见附件 1)。科研处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于月31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17366270412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科研处

                                     202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