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0AAA

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展示提升新时代我省高校艺术教师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省教育厅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316 号)要求,定于 2023 6 月举办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苏州大学。

三、活动时间

2023 6 14 日至 16 日。

四、活动地点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 199 号)。

五、组别与参加对象

1.艺术师范教育组。省内举办音乐教育专业的高校至少派 1名教师参加该组别音乐类的展示,最多不超过 3 名;举办美术教育专业的高校至少派 1 名教师参加该组别美术类的展示,最多不超过 3 名。

2.专业艺术教育组。举办相关专业的高校可选派 1-2 名专业艺术教师参加该组别的展示。南京艺术学院放宽到不超过 10 人。

3.公共艺术教育组。每所高校可选派 1-2 名从事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或承担公共艺术实践指导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参加该组别的展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放宽到不超过 10 人。

4.每位参展教师只可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展示,不可兼报。所有参展教师须为 1973 1 1 日以后出生。

六、展示内容

详见《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项目与要求》(见附件1)。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全能奖。分组别评出艺术师范教育组、专业艺术教育组和公共艺术教育组个人全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个人单项奖。分组别按照展示项目分别评出教师教学展示(微课)、专业技能展示、审美和人文素养展示单项奖。

3.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和展示表现突出的高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奖励办法

1.向获得个人全能奖、单项奖的参展教师和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向其他参展教师颁发纪念证书。教师获奖作为岗位聘任、岗位晋升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2.艺术师范教育组参展教师达到 3 人、团体总分位居前列的高校,将有机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

九、工作要求

1.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旨在引导美育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引导艺术教师进一步提升素质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培养造就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的美育教师。请系、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展示活动

2.有意向报名的教师请于511日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940827401@qq.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7366270412

3. 参展教师差旅费按规定回单位报销,组委会统一安排就餐。观摩人员和伴奏人员食宿费用自理。除组委会提供的钢琴等乐器和通用美术材料之外,其他乐器和美术工具自备。



附件:

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项目与要求.pdf

附件2: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学校报名表(样表).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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