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483AAA

各系:

毕业实习工作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为了加强对我院毕业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及《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南财大红教字〔2017〕 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毕业实习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各系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系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系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各系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将本系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实习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各系要努力建立和切实用好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逐步提高集中实习的比例。

三、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的1-8周。为进一步调动学生毕业实习的积极性,统筹考虑毕业生实际需要,毕业实习可以提前到第七学期课程考试后开始。

四、组织管理

1.各系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实习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具体时间和地点、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经费预算等内容。

2.各系要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实习前要有集中动员,实习过程中要有动态监控,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规定时间安全返校。

3.对于集中实习的,各系要派专人到实习单位担任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对于分散实习的,各系要给每个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学生要每周一次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汇报的形式可以是网络、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也要到部分学生的实习单位巡视,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考核和存档

1.毕业实习的成绩考核和材料存档务必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南财大红教字〔2017〕73号)文件执行。

2.毕业实习结束后,各系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地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年度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六、其他

各系根据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自己的毕业实习相关实施细则,努力把毕业实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