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4年6月22日至6月29日进行,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南财大红教字〔2017〕14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培训工作
(一)高度重视,确保考试工作平稳运行
各部门、各系部应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学生处、各系应加强考前动员工作,要求各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场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三)组织考试工作规程及监考职责学习培训
各部门、各系部要在考前组织本部门的监考老师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监考工作规范》,加强监考职责培训,明确监考纪律。
二、试卷管理要求
(一)试卷保密
各系部应做好对命题教师的教育和监督,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考题、考卷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相互传阅或带进教室,如出现泄题等问题,学院将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二)考前检查
各系部应组织命题教师对本课程考卷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卷名称与教学计划是否一致、适用班级是否正确、试题有无漏错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考卷保管和发放
教务处负责试卷的保管、发放回收、巡考安排,以及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期末监考要求
(一)监考任务下达
本院在职教师及相关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均须承担监考任务,具体监考安排自行查阅。监考人员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确因公务不得不作调整,应在考试前向监考人所在部门办理请假手续,所在部门要及时更换监考人员,并向教务处备案。专任教师的监考调换只能在专任教师中进行,不得调换给非专任教师和研究生。若未办理手续而监考缺岗或私自换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监考要求
1.按监考安排要求,每场考试排名在前的监考老师(监考老师1)应提前30分钟领取试卷,排名在后的监考老师(监考老师2)负责安排考生就坐。
2.考试前,监考教师须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讲义、笔记、通讯工具、智能手表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
3.考试正式开始后,逐个核查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重修考生还须持有重修证)及其他有关证明,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
5.监考教师须认真核实实考人数,实收试卷份数,仔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试卷袋封面相应栏目。确保回收试卷份数(含答题卡)与实考人数一致。考试结束及时送还试卷及相关材料。
6.任课老师是本课程期末考试的主考教师。主考教师应在课程考试中深入考场,解答学生对考卷的疑问,并在监考记录表上签字。
(三)监考纪律
监考教师必须遵守《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监考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若出现以下情况,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1.开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未到岗、未领取试卷;
2.监考中批阅试卷、看报纸、书籍等;
3.监考中玩手机、iPad等;
4.中途脱岗或考试未结束提前离开考场;
5.私自调换监考;
6.学生将考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监考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和追回;
7.签到的实考人数与试卷不符;
8.其它不符合监考职责的行为。
(四)违纪处理
考试中,监考老师应多巡视,多检查,尽量不给学生违纪的可能。一旦发现学生确有违纪行为,要当场认定,终止其考试,没收其物证与试卷,责令其离开考场,并如实记录违纪情况。考试违纪须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认定处理。
四、阅卷登分要求
(一)阅卷组织
各系部应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教师阅卷,按时完成阅卷任务并及时登录学生成绩。阅卷工作由各系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凡任课教师有2名及以上的考试课程,其试卷应采用分题评分、流水作业阅卷的方式进行;试卷数量很少或仅有1名任课教师的考试课程,在阅卷后必须有1名相关专业教师复核并签字。
(二)平时成绩记录
平时成绩的记录,必须明确具体项目。
(三)登分
任课教师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请于2024年7月6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的平时成绩(不管学生是缺考、缓考还是弃考等,任课教师都必须给出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等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特别强调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总评成绩等所有进入教务系统的成绩必须保留整数)。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考试情况分析表》《学生成绩报告单》《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学生考试原始试卷(含答题卡、机阅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经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学任务归属系部、部门。各系部教务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当学期本系部所承担全部教学任务考核成绩并存档。各系部要严格管理原始成绩档案,不得遗失、不得擅自涂改,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必须保持一致。
(四)试卷评阅中出现的问题
院督导组在查阅试卷时发现,以下问题在试卷评阅过程中时常发生:
1.平时成绩各项目分数占比不明确,给分不规范;
2.成绩改动处不签字;
3.评分不合理、不规范,核分有差错;
4.试卷袋信息填写不完整;
5.试卷分析简单,原因分析比较少,措施较简单。
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课程考试阅卷规范》评阅试卷,对阅卷中存在严重问题者,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管理
期末考试总评成绩提交后,平时成绩将不再予以更正,请任课教师务必认真、仔细填写。
五、条件保障工作
党院办、后勤保卫处等部门做好考试期间车辆的安排、电力供应、教室卫生、考试铃声、安全保卫、医疗保障、饮食安全等工作;教务处做好英语考试听力放音、上机考试保障等工作。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