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系部: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评价,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就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各专业期中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第9教学周,具体见后续通知。
二、考试课程
(一)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期中考试课程
1.2023级英语、法学专业的期中考试课程,由文法系指定并报教务处。
2.2023级其他专业的期中考试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贸易经济专业、金融学专业、税收学专业与保险学专业期中考试课程:线性代数、金融学;
电子商务专业考试课程:线性代数、财政学;
会计系、工商系各专业期中考试课程:线性代数、经济法律制度。
(二)其它课程的期中考试
由开课系部自行组织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三、命题要求
(一)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系部组织教师命题组卷(只需一卷),题型多样、题量适中、难度适宜。试卷格式要求与期末考试相同。
(二)期中考试命题由课程组教师或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
四、组织工作
各相关部门、各系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规定做好期中考试各项工作。
(一)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老师的安排,公布考试安排,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课程归属系部具体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命题、阅卷、登分、分析等环节工作。各系部须在10月16日前整理、统计好本系部期中考试试卷种类、适用专业、班级、印刷份数、印刷清单等信息,与试卷审定表一并送交教务处。凡试卷有特殊要求的,须有文字说明。
(三)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五、总评成绩构成比例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原则性规定如下:
(一)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二)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成绩占比60-70%。
(三)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其它事项
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所跟班级相应课程的期中考试。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