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大红教字〔2024〕246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我院2024级新生一年级末转专业做如下规定:
一、现有专业的学科分类
(一)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等5个专业。
(二)管理学类,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8个专业。
(三)文学类,包括英语专业。
(四)法学类,包括法学专业。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学生应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同时满足“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申请转专业的具体要求”前提下,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一定的志向和学习基础。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没有处分记录。
4.满足学业基本要求:
截止一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2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无不及格课程。
5.满足外语水平要求:
(1)转入英语专业的,须参加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考试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考试成绩≥500分。
(2)转入其他专业的,须参加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 4),考试成绩≥425分;或其他语种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位授予外语条件合格要求。
(二)申请转专业的具体要求
1.申请转入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4个专业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跨学科大类提出申请的,截止一年级末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3.0及以上。
(2)学科大类内提出申请的,截止一年级末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5及以上。
2.申请转入他专业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截止一年级末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5及以上。
三、绩点计算范围
(一)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科目范围是一年级所有课程。
(二)平均学分绩点取小数点后2位。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尤其是拟申请转出或转入法学、英语专业的学生,应充分考虑需要补修课程等各方面因素,慎重做出理性选择。
(二)在校在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三)正式公布学生转专业名单后,不得再要求返回原专业就读。
(四)学生转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入专业没有修读的课程,须通过重修方式补修。相近课程替代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