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厅〔2022〕1 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美育教学改革,经研究,省教育厅今年继续开展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工作,建设充实高校美育优质课程资源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30门(公共艺术类),省内高校自愿申报,每所高校申报公共艺术类课程不超过2门。
二、培育条件
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培育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美育精品课程,树立课程新理念,推进教学改革创新,重视课程特色,实施科学评价,引导和促进高校形成以美育人为导向的高质量、多类型、多样化的美育课程体系。
1.培育的课程应是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在校学生正在开设的公共艺术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进入培育后将持续改进。
2.培育的课程目标应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
3.培育的课程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具体类别包括音乐、美术、设计、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鼓励学科融合;课程应注重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
4.培育的课程类型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创新教学方法,焕发课堂生机活力,鼓励推动高校美育课程与中小学美育课程衔接。
5.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课程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人事劳动关系在申报高校的在职在岗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应合理配备,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有序运行。同一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只能申报培育一门课程。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填写《2024 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申报书》(见附件 1)并上传主要支撑材料电子版(能直接说明课程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2.请申报人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申报电子材料提交至吴老师处,过期不受理。联系电话:15295509191;联系邮箱:289566342@qq.com。
四、培育要求
1.申报课程被确定为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后,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该课程进行跟进与指导,申报高校应于一年内按期、保质完成课程申报书约定的建设任务并及时总结。结项验收时需提交《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结项报告》,说明自培育以来的课程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果和育人成效、典型经验等。同时,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完善后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队伍、授课教案(课件)、实践指导、精选教学视频等。对不能通过结项的课程取消继续培育资格。
2.精品课程培育期满并结项合格后,该课程将进入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在平台展示、分享课程建设成果(包括精选教学视频),并积极探索一批美育精品课程的成果应用。
附件:
附件2: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申报汇总表.pdf
教务处、艺术系(筹)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