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及补、退选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2-22浏览次数:3988AAA

各学院: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及补、退选将开始,现将相关步骤通知如下:

一、2021、2022级学生学分不足的,需要补学分选课

1.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开设《宪法与法律(网络通识)》、《星海求知:天文学的奥秘(网络通识)》和《《老子》《论语》今读(网络通识)》,三门均为网络课程。

2月24日8:00-2月25日8:00网上补选通识教育选修课

2.专业任意选修课及专业限定选修课请在重修报名时一并补选。

3.创新创业选修课本学期未开设,无法补选。

二、2022级退选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

为了教学及学生成绩记录的准确性,2022级于2月23日8:00-22:00开放网上退选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学生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学分统计,有针对性的退课(需要补选的在重修报名时一并补选)。

退选方法:登录红山学院教务系统,依次点击“网上选课”-“专任、专限选修课退选”,点开已选的课程,然后点击课程后面的“删除”按钮,请慎重操作。

三、重修

(一)重修方式

1.单开班重修

针对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学院决定开设单开班,周六授课(详见单开班课程安排)。单开班重修课程如下:

校区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300087D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20023E

微积分Ⅲ(下)

(开3个班)

210254A

经济统计与分析软件应用基础(开2个班)

060002A

统计学

0502060

金融学

080183A

刑法总论

0802030

民法总论

080183A

国际公法

:高淳校区《经济统计与分析软件应用基础》安排两个上课时间段,《微积分Ⅲ(下)》安排三个上课时间段,需要报两门以上重修课程的学生请慎重选择,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建议重修学生尽量选择单开班重修(若课程重修人数较少将停开)。

2.跟班重修

学生在本学期(高淳校区)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中,都可选择跟班重修。如果与其上课时间冲突,则不能报名参加跟班重修。

学生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补选或需要补学分(可选本专业计划同课程性质的课程)的,只允许跟班重修(不收费用)。

3.自学重修

凡上课时间冲突无法选择单开班重修或跟班重修的,也可选择自学重修。

(1)外语选修课(必修课)只接受自学重修报名。根据2022人才培养方案,外语选修课本学期不开, 2022级不可重修,2019、2020、2021级学生不及格的外语选修课均可在这次选课中手工报名。

(2)选择自学重修的学生,其重修课程有单开班的,与单开班重修同步考试;没有单开班的,仍在期末,与本学期期末考试同步进行。

(3)福建路校区2021级学生,重修一律先按自学重修报名,据课程的报名人数再决定单开班,单开班课表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1.2021、2022、2023、2024级重修报名:2月25日10:00-2月28日

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在同一时间补选

2.2019、2020级:2月28日前

(三)报名方法

1.在校生登录红山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重修报名操作指南》。

2.体育课重修只能通过手工报名,请辅导员汇总后以电子表格形式发至教务处檀老师处(2月28日前)。

3.停开课程重修只能手工报名

2019级、2020级、2021级停开的课程,2022级、2023级停开的课程,网上不能重修报名或补学分的,请辅导员汇总后按下列格式发至教务处张老师处(3月5日前)。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备注

4.2019、2020级已毕业学生未通过课程需要重修或补学分的,请按课程性质分别选课。已经停开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停开”。按下列格式,以电子表格发至教务处张老师处(3月5日前)。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重修类型

上课时间

任课教师

教室

备注

 

(四)重修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部分课程尚未参加补考的学生,可先行报名,补考成绩出来再缴费。

(五)专业任意和专业限定选修课补选无需缴费

(六)其它注意事项

1.重修课程选择时请注意课程代码,需要和修过上述课程代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成绩,且只能选修本学期所开的课程。由于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已经停开的课程(含学分变化的)将重修不了,只能申请考试,请各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手工报名。

2.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应根据自身的学习时间、精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重修课程数量。

3.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1)单开班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含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

(2)跟班重修:总评成绩计算方法与所跟班级计算方法一致;

(3)自学重修:考试卷面成绩即为总评成绩。

4.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在教学开始后又不参加重修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跟班重修学生报名成功后请立即跟班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单开班学生应根据单开班课表参加教学活动。

6.重修成绩不作为各类评优、评奖、选拔、推荐等工作的依据。

7.转专业(不含降级转专业)学生须补修课程的,按重修规定执行。

8.重修课程不予补考。


附件:重修报名操作指南.pdf

 

教务处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