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5-23浏览次数:10AAA

各二级学院:

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是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严把质量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1级已进行学年注册的学生。

二、毕业资格审核

(一)资格条件

“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均合格,且在规定年限内按时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且取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二)办理流程

1.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教务处负责复核。

2.资格复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负责打印毕业学生成绩单,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位资格审核

(一)资格条件

符合毕业资格且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所规定各专业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

(二)办理流程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填写《评定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向所属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者的学业情况和毕业鉴定等材料逐个进行初审。初审评议、表决情况及初审通过名单,分别记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告书》、《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毕业生名册》、《二级学院毕业学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excel模板各工作表),经二级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6月3日前报教务处复核。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资料复核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先行审阅,如发现问题,由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答。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有关本学院学位评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评议、审核,并就是否授予学士学士学位作出决议。

5.学士学位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教务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在《评定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上加盖部门章、学位委员会主席章,再将学生登记表交由各二级学院存入学生档案。


附件:

附件1:评定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2:二级学院填写审核表模板(excel模板中含《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告书》、《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毕业生名册》、《二级学院毕业学位情况汇总表》三个工作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