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工作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为了加强对我校毕业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及《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南财大红教字〔2017〕 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届毕业实习总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
毕业实习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院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将本院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实习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学院要努力建立和切实用好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逐步提高集中实习的比例。
(三)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第14周至第八学期第5周期间,原则上安排8周。
(四)组织管理
1.2026届毕业实习将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http://xybsyw.com,指导教师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xyb123456)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流程及要求见后文。请各二级学院配合教务处稳妥推进实习工作,做好老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切实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实习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具体时间和地点、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经费预算等内容。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实习前要有集中动员,实习过程中要有动态监控,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规定时间安全返校。
4.对于集中实习的,各二级学院要派专人到实习单位担任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对于分散实习的,各二级学院要给每个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学生要每周一次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汇报的形式可以是网络、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也要到部分学生的实习单位巡视,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考核和存档
1.毕业实习的成绩考核和材料存档务必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南财大红教字〔2017〕73号)文件执行。
2.毕业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地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年度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二、2026届毕业实习组织流程与管理
(一) 实习准备(即日起——2025年11月28日)
各二级学院实习负责人于2025年11月28日前在实习平台完成2026届毕业实习任务设置;学生需要在实习开始前至少提前一周完成实习岗位申报,并在实习系统中提交经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签字盖章的《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毕业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开始前完成实习岗位审核。
(二)实习过程管理(2025年11月29日——2026年4月3日)
1. 实习过程中,须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周志”模块提交周志:
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每周提交一篇不少于200字周志,总篇数不少于8篇。每篇周志和实际实习周次(日期)一一对应,每周周志提交时间应该在下一周周三之前。
集中实习或各专业实习计划对周志次数有其他要求的,按专业实习计划和安排要求提交。
指导教师需及时评阅学生提交的实习周志。
2. 实习过程中,须按照实习计划要求每天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完成签到,如果学生签到地点不在实习单位范围内的,学生须在周志中做出相关说明。
指导教师需及时查阅学生的签到情况,对于没有签到的同学要给予提醒,对签到地点和实习单位地点不符的,结合周志内容予以查验,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三) 实习成绩认定与管理(2026年4月4日——2026年4月24日)
1. 实习结束一周内,学生在校友邦实习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在“成绩鉴定”模块,根据系统提示,下载盖章文件,实习单位进行盖章和评语评分,完成后拍照上传盖章文件。
(2)在“实习报告”模块,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和调研报告(案例分析)。要求:毕业实习报告不少于1000字,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字数以专业实习计划要求为准。
(3)在“实习评价”模块完成实习评价。
2. 实习结束两周内,教师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及教务系统完成以下工作:
(1)指导教师在校友邦实习平台“报告批阅”模块及时批阅学生提交的毕业实习报告和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
(2)指导教师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实习成绩鉴定”模块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毕业实习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等)、毕业实习过程评价四部分组成,实习单位评分占比30%,实习总结占比百分之25%,调研报告占比25%,实习过程评价占比20%,四部分各项评分要点由各二级学院或专业自行制定。其中毕业实习过程评价主要关注学生实习有无违反纪律行为,每天是否按时签到,工作量是否饱满;周日志是否按时提交;实习过程中和指导教师交流情况等。
(3)指导老师按要求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毕业实习成绩,指导老师在校友邦实习平台中完成的实习评定成绩和录入教务系统成绩须保持一致。
(4)各二级学院须在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实习成绩认定与录入工作,超时不开放系统。
3.实习材料归档(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15日)
学生在指导教师完成毕业实习成绩鉴定后,须在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个人实习手册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含以下材料:
(1)实习周(日)志
(2)实习报告
(3)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
(4)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含实习单位盖章原件)
(5)实习成绩量化考核评定表(指导教师签字)
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交由指导教师保存,纸质版交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按照学院教学文档分类目录要求存档。
三、其他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要求,从2022-2023学年开始,所有实习数据都要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为确保后期上报数据的校验通过,请各二级学院提醒学生在申报实习岗位时核查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实习地点城市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自己的毕业实习相关实施细则,努力把毕业实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
教务处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