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4-21浏览次数:10AAA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6〕14号)《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我校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我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取得的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推荐成果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

2.成果形式: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文章一般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一般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参评成果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4.成果的申报者限1人,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成果署名与公开出版物应一致。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5.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不按系列论文处理。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

2.参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

4.申报具体要求及答疑,可参考《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答疑》(附件4)。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1份,6月1日前报送至智圆楼B302,电子发送至邮箱njue_hsxy_jwc@163.com


附件: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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