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全校二级学院。主要面向二级学院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
(二)实习单位。主要面向实习单位负责实习业务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调查任务与时间安排
(一)问卷调查。本次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通过在线填报问卷的形式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urvey.hmedux.com,填报时间为通知下发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具体调查范围如下:
1.实习管理人员。每个二级学院不少于2人,需包含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管理工作人员各1人;
2.实习指导教师。覆盖全部本科专业,每个专业至少1人;
3.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须覆盖全部本科专业,填写总数不少于各二级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且两部分学生比例应约为8:2,各学院学生问卷份数一览表详见附件1;
4.实习单位。每个二级学院至少2家实习单位(法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共2家单位),需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及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注:每家实习单位只需填写一次问卷,若学院联系的实习单位已完成过问卷填写,需联系其他实习单位。
(二)实习工作报告
各二级学院针对大学生实习情况,将问卷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形成本单位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提纲见附件2),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工作报告电子版以“学院+实习工作报告”命名发送至邮箱475517553@qq.com。
三、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部实习专项调查工作,务必做到调查对象落实到人,调查人数达到通知要求,并确保调查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
教务处
2025年3月15日